李鵬飛[作家]

李鵬飛,山東煙臺人。美國密西根大學工程數學系畢業。1978年後,歷任香港政府立法局、行政局議員,香港理工學院校董會主席,香港貿易發展局委員,香港總商會第一副主席。

80後作家

李鵬飛,筆名李梟、李爾格。人生就像一個圈。少時就愛捉筆揀詞,可大學修的卻是美術,工作後又發現自己最愛的仍是文學,於是從事職業寫作至今。作品體裁涉獵懸疑、歷史、軍事、文化等,希望用一支筆在不經意間輕輕挑起讀者的思緒,一起暢遊於浩瀚的文學星空。已出版作品有長篇小說《信仰》(原名紅隊)、《照妖記》(繁體版),短篇小說及散文、詩歌等在各地報刊均有發表。

律師

李鵬飛,男,1977年10月出生,內蒙古突泉縣人。先後畢業於內蒙古大學 和中國政法大學,分獲法學學士和法律碩 士學位。
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就職於中國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擔任信貸員,從事信貸工作。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從中國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辭職,在內蒙古創信律師事務所實習,從事律師助理工作。2002年初至今,加盟北京市普華律師事務所,並在該所完成了全部實習過程,實習結束後,成為該所的專職執業律師,並任該所公司法律事務部副主任。
在執業期間,主要執業領域為:與公司設立、運作、治理、股權變動、破產相關的法律業務;與企業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上市公司增發股票、上市公司持續服務相關的法律業務;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國有產權轉讓相關的法律業務;與境內外商直接投資、外資併購相關的法律業務;與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相關的法律業務;與上述領域相關的民商事訴訟業務。
執業期間曾作為主辦律師辦理了合資改制、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上市等大型項目。
執業期間,曾多次參加司法局組織的社區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工作,並擔任幾家大型法律服務公益網站的公益律師,為相關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
(一) 主要論文
《論公司知情權》
《公司的清算》
《中國國有企業改革若干問題探討》
《對中國民法典制定過程中論戰的幾點思考》
《論違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後果》
《論公司註銷後法律責任的承擔》
做人原則:老老實實做人 踏踏實實做事
執業理念:信法為真 忠人之事

金融投資領域專業人士

李鵬飛曾任職於上海仲景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誠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助理,現任上海斯摩維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小村財富)助理總裁。李鵬飛先生對中國家族企業及家族傳承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具有廣泛的銀行與人脈關係和實業企業的管理經驗。關注於醫藥與教育領域的投資。李鵬飛擁有上海財經大學管理學學士學位。

警察

男,1967年3月生,吉林敦化人。1986年于吉林省黃泥河林業局能加工作。1987年調入吉林省黃泥河林業公安局、任民警、科員、團總支書記、辦公室副主任、黨組秘書等職。1999年4月調入吉林省延吉市延邊林業公安局政治部工作。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991年大專畢業於吉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參加函授學習。1995年大學本科畢業於吉林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曾編輯吉林省黃泥河林業局職工文學作品集《秋實》文集一書。撰寫論文多次在全省林業公安機關論文研討會上獲獎。一些小作被地區級以上報刊發表。1998年,《我的第一次》被收入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的第一次》文集。長篇通訊《鐵一般的赤誠》被國家改革出版社收入《中華群英譜》長篇通訊《嚴抓隊伍的帶頭人》獲中國記協組織的第四屆中華大地之光徵文三等獎。1998年12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頒獎會上,受到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鐵木爾等中央首長的接見。此文被收入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國之盾》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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