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
李頭村位於龍街鎮西南邊,距離龍街鎮13公里,到鄉鎮道路為水泥路,全村國土面積5754畝。全村耕地總面積144畝(其中:田23畝,地121畝),人均耕地0.35畝,主要種植烤菸、菜豌豆、大蒜、水稻、小麥、玉米等作物。自然資源(4張)
基礎設施
該村目前已實現四通(水、電、路、電視、電話)。全村全部農戶均通自來水、電和有線電視,擁有電視機農戶132戶;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106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79戶。該村進村道路為水泥路面,村子內的主道路為已硬化的水泥路面。全村共有65戶農戶建有沼氣池,已完成 “一池三改”的65戶;裝有太陽能農戶42戶;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101畝。
基礎設施(7張)
農村經濟
2007年李頭村農村經濟總收入3068000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450000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47.26%;畜牧業收入220000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7.17%;漁業收入1020000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33.25%;外出勞務收入120000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3.91%。農民人均純收入2012元。該村村民的住房以土木結構為主,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李頭村目前已有80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居住土木結構住房的農戶87戶。
2007年底全村有汽車3輛,拖拉機9輛,機車42輛。
人口衛生
李頭村現有農戶172戶,共636人,其中男317人,女319人。農業人口總數為632人,勞動力總數341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口293人,外出務工人數20人。李頭村村民以漢族為主,共有漢族633人,哈呢族3人。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更多的農戶加入了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至2007年底全村享受低保人數30人;參加農村合作醫療農戶172戶,總計636人,參合率100%。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村衛生所面積為380平方米,有醫生2人,設在距離該村0.2公里的尖山村委會,該村距離鎮衛生院13公里。該村建有公廁2個,垃圾集中堆放場地3個。
文化教育
李頭村國小適齡兒童上學在尖山村委會國小,國小校在本村,該國小校舍建築面積1600平方米,有教師19
人。該村距離鎮中學13公里。目前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64人,其中小學生人數36人,中學生人數28人。該村建有文化活動室1個,有業餘文娛宣傳隊1個。
文化教育(4張)
村務公開
為推進我村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性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
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經村民小組、村民代表及全體黨員討論通過,制定本村規民約。 1、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等到公共設施。2、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3、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
4、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5、積極開展新農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修房蓋屋餘下的垃圾碎片應及時清理,柴草、糞便應定點堆放,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村務公開(4張)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7、在生產、生活、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所社會主義新風尚。
8、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9、自覺遵守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畫生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無計畫生育或超生。
10、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岐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生男才能傳宗接代的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岐視、虐待老人。
基層黨團組織
李頭村設黨支部1個,黨員總數17人,黨員中男性13人,女性4人;年齡在60歲以下的11人,60歲以上的6
人,2005年度被評為龍街鎮先進黨組織。全村有團員8人,團支部1個(設在本村)。
該村有業餘文娛宣傳隊1個。
基層組織(4張)
存在問題
李頭村目前存在問題:水利基礎設施不完善,維子壩塘漏水,文化娛樂設施不完善,村民農業科技技術農業
缺乏,法律意識不強。李頭村今後的發展重點主要是:穩定烤菸種植面積,大力發展養殖業,增加無公害蔬菜特色產業種植面積,組織做好勞務輸出,想盡一切辦法增加農民收入,力爭在十一五規劃結束時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增加到6600元。
存在問題(5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