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中共黨員。結業於中央民族學院。原任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民族辦公室主任。1950年不顧身患骨結核病,胸部發炎出濃,積極回響黨和國家"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號召踴躍參軍,赴朝參戰,加入了中國人民志願軍四分部武裝工作隊任排長,團書;於1951年在朝鮮戰場火線上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於1952年從部隊轉業以後,自1953~1954年吉林省行政幹部學校,吉林省林業乾訓班學習;自1955~1957年中共汪清森工黨委第七伐木場黨支部書,在此期間由於超額完成木材生產任務被提為黨委辦公室秘書;自1958~1960年中共延邊州委五個小組,整風領導小組任甄別定案員;自1961~1968年任中共延邊州委三人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州人事監察處黨組成員;自1968~1972年《文化大革命》受迫害在州五、七幹校,龍井市細鱗河鄉扦隊落戶勞動兼任該公社黨委委員,五、七連長;於1973年在龍井市德新鄉南陽村任學大寨工作組組長;自1974年~1977年在延邊龍井果樹農場辦公室副主任、科長,延邊種畜場革委會副主任;1978年得到平反,落實政策,重新回到州委機關;自1978年~1983年任中共延邊州委統戰部科長、州委落實知識分子政策辦公室副主任、摘帽(改正右派)辦公室副主任,落實國民黨起義投試人員政策辦公室副主任;於1983年在中央民族學院乾訓部民族理論班學習;自1984年~1991年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民族辦公室主任;自治州八、九屆人大代表常委會委員;1991年退休。於1992年被抽調到延邊革命烈士陵園籌建辦公室募捐組工作;自1994年至中共延邊州委老幹部活動中心任文藝協會副會長。州人大常委會民族辦公室工作期間組織並參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朝鮮語文工作條例》制定和頒布實施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國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組織編寫《學習材料》任主編印發一萬冊,推動了民族立法的學習,與其他兄弟民族自治州互相交流民族立法的經驗。
個人榮譽
於1952年抗美援朝戰爭中授予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軍功章一枚;1959年被評為自治州直機關學習積極分子;1982年、1983年、1985年三次當選為州直機關先進工作者;1982年由於下基層蹲點,成績突出,得獎金200元;1996年、1997年、1999年三次當選為中共延邊州委老幹部活動中心先進工作者。以上事跡編入了中共延邊州委,州政府編輯的《延邊人物錄》,還編入了當代中國朝鮮族人物錄編輯委員會的《當代中國朝鮮族人物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