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李良,男,漢族,1986年3月出生,生前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岱宗坊派出所擔任協勤工作。
2011年1月4日,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在協助德州警方到泰安某小區一住戶家中調查了解有關案情時,突然遭到該室內嫌疑人的槍擊。為了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民警夏波、齊洪海和協勤李良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過程中壯烈犧牲。
榮譽稱號
2011年1月7日上午,山東省政府以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函民字【2011】1號檔案批覆,同意追授在“1·04”持槍殺人案中犧牲的夏波、齊洪海、李良三人為革命烈士。
2011年1月10日,在泰安市“1·04”持槍殺人案犧牲烈士追悼大會上,中共山東省委決定追認李良同志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四位同志為革命烈士,同時山東省委、省政府發出向四位烈士學習的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