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璲[清末官吏]

李璲[清末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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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璲(1830—1899),號庸庵.李百齡第三子,祖籍梧州長洲,家居古較場村(今工廠路)。幼聰敏,應童子試,縣府道均獲第一,中清鹹豐辛亥、乙卯兩科解元。清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巾翁曾源榜進士。曾出任刑部主事,後晉升刑部郎中。奉派秋審,用法平緩。

清光緒七年(1881年),任陝西道監察御史,代福建道監察御史、京畿道御史,掌江南道監察御史,稽查戶部、工部事務。九年,考評政績,獲得京察一等,簡放任高州府知府,代廉州知府,調惠州知府,再調任廣州知府。廣州古稱南海都會.轄14縣.為財賦之區。新府官到任,按舊例.下屬各官以公費饋贈,多至萬金.李璲推辭不受。府城隍廟司祝.承充者年納萬金,李璲以半數撥山東賑災,余送羊城書院購置書籍。在任期間,盡革陳規陋習,政績政聲卓異。經兩廣總督李瀚章保薦,光緒帝下旨嘉獎,賞二品頂戴。不久.以病辭官歸梧,離任之日,士民攀留,獻匾額曰“民懷善政”,

李璲歸家後為鳳台書院章教,成就人才甚眾。晚年崇尚佛教,考究典籍。所著有《易詩經解》(已佚),《白鶴山房詩鈔》(8卷,今存5卷).《金剛經精義》(1卷)傳世,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七月逝世,終年6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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