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爾本,J.
正文
![李爾本,J.](/img/8/7f4/nBnauM3X3MDOwcDM0MzMwgDM5ETMwADMwADMwADMwADMxAzLzAzL3M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1645年8月,李爾本因批評議會和軍隊領導人,再次被捕入獄。1647年8月獲釋。隨後,李爾本和他的同道者們擬訂了平等派的綱領性文獻《人民公約》。魏爾事件以後,李爾本仍堅持鬥爭(見英國資產階級革命)。1649年初共和國成立,李爾本抨擊共和國的新當權者,在民眾中的威信也越來越高。因此,第三次被捕。數萬人簽名要求釋放他。法庭不得不宣判他無罪。1652年1月,O.克倫威爾懼怕他的影響,把他驅逐出國。1653年 4月回國後又遭監禁。1655年李爾本在獄中宣稱皈依教友派。克倫威爾將他釋放。1657年8月逝世。
主要著作有《英國的天賦權利》、《人民公約》、《揭露英國的新枷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