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桓烈士

原名壺嫻。青年時期,接受民主思想的影響。1913年,結婚後在廣州河南開辦私塾。1930年,因當局禁辦被迫帶全家搬到香港,繼續辦學維持生計。教學中,常對學生灌輸愛國思想,鼓勵他們長大報效祖國。她有7個子女。1938年間,先後把3個孩子送到革命隊伍。1939年5月間,她由組織安排參加香港進步團體慰問團回東江慰問抗日隊伍。又毅然把雙胞胎的兩個兒子帶上前線,參加抗日隊伍。她在民眾大會上說:“抗日救國,人人有責。別人有錢出錢,我沒錢就出力,出兒女”,表達了革命母親的豪情。她和三兒子同是寶安青年會的執行委員,常常廢寢忘食地做棉衣,義賣籌款、募捐等救亡工作。1941年丈夫病逝後,於4月,她帶幼子郭顯隆離開九龍到東莞大嶺山抗日根據地。同年8月14日,國民黨頑軍向根據地進攻,她因來不及隨部隊撤退而被俘。敵人罵她是“游擊婆”,以處死來威脅她,又施加毒刑,妄圖逼她供出遊擊隊情況。她堅貞不屈,痛斥敵人。敵人氣急敗壞,當夜把她槍殺在大塘村附近。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