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秋[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李永秋[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李永秋[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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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秋,男,1968年3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曾任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 現任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歷任吉林省法院執行局案件監督處處長,省法院辦公室主任。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2018年5月——任任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擬提名為市(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  

2018年5月8日,松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任命李永秋為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決定李永秋為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法律研究

撰寫《執行複議程式的法律特徵及其運行模式》等論文,並制定過《關於對亂執行、消極執行進行專項監督的意見》,加大了對下級法院督辦、督查和指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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