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仲

李明仲

李誡,字明仲,管城(今河南鄭州)人,出身於官吏世家。生年不詳,卒於北宋大觀四年(1110年)二月。元七年(1092年),他進入將作監任職,直到逝世前的兩年離職。李誡的官場生涯,有十七年在將作監,從最下層的官員升到將作監的總負責人,將自己的主要精力貢獻於將作。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李誡(字明仲)自元七年(1092年)起從事宮廷營造工作,歷任將作監主簿、丞、少監等,官至將作監。監掌宮室、城郭、橋樑、舟車營繕事宜。在任期間曾先後主持五王邸、辟雍、尚書省、龍德宮、棣華宅、朱雀門、景龍門、九城殿、開封府廨、太廟、欽慈太后佛寺等十餘項重大工程。

科學貢獻

李明仲 李明仲

《李明仲營造法式》誕生於公元1103年,當時宋徽宗趙佶親自頒布詔書,批准這套書的出已經版。書中不僅總結了漢唐以來的中國建築傳統,而且用大量篇幅列舉了包括石刻、木刻、彩畫等十三種,共一百七十六項工程的尺寸標準以及操作要領。以往傳世的古代技術書籍中,大多重文字,圖樣往往很少,而在《李明仲營造法式》中則附有大量的珍貴插圖,具有很強的直觀性,從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建築風格;不僅如此,這套書還提出了一整套木構架建築的模數制設計方法,直到現在它的一些理論,仍然是研究我國古代木構建築工藝和規章制度的寶貴資料。即使在當時,《李明仲營造法式》也是世界上關於木構建築的最先進的典籍。

《營造法式》在南宋和元代均被重刊,明代還被用於當時的建築工程,可稱之為中國古代建築行業的權威性巨著。 該書是我國古代最著名的建築學專著,是宋代建築技術向標準和定型發展的標誌性文獻。全書36卷,355篇,共3555條,其中3272為工匠的實際經驗。全書分為五大部分:名例、制度、功限、料例、圖樣,幾乎包括了建築工程以及和建築相關的各個方面,對當時建築過程中的具體施工操作如石作、木作、雕作、旋作、竹作、泥作、彩畫作等均有細緻系統的規定。此外還有關於建築方面的一些名詞解釋,以及對具體營造中的常用數據和計算功限標準的規範說明,是研究中國古代建築和古建修復的重要著作,至今仍有重要的實用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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