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安[陝北蘋果生產奠基者]

李新安[陝北蘋果生產奠基者]

李新安、出身農民家庭、陝北蘋果生產的奠基者。當選為省政協第五屆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李新安(1919~1983)

今洛川永鄉鄉阿寺村人,出身農民家庭。陝北蘋果生產的奠基者。

人物生平

民國15年(1926),在本村讀私塾,民國22年(1933)輟學務農。1936年被國民黨拉去當兵。1938年逃回洛川。1940、1942年分別在永鄉和槐柏學校讀完高小課程。1943年,因親戚關係,給國民黨106師(駐河南)政治部主任屈伸當勤務兵。1945年,屈送李新安到靈寶縣一地主果園當學徒,學習蘋果栽培和養蜂技術。1947年春,李新安把第一批200株蘋果苗運洛川,因無合適地塊,便調換二叔父的地栽蘋果6.7畝。當時民眾未認識蘋果的價值,他前邊栽,二叔父後邊訓斥:“栽這些柴棒棒有啥用,儘是胡鬧哩。”他向二叔父和村民解釋說:“別小看這些柴棒棒,將來能結出很好吃的蘋果,還要用汽車拉著賣”,建立了洛川高原上第一個蘋果園。1948年,他二下靈寶,又運回一批蘋果苗和3000餘株海棠苗,建立苗圃。1950年,編寫《蘋果栽培法》,由縣人民政府印發各區、鄉、村。每逢縣上召開大會,他都宣傳講演,“日食蘋果一枚,可以延年益壽”成了他的口頭禪。從1950~1956年,共出售樹苗4830株,涉及36個村200餘戶,遠及黃陵、宜君、宜川、延安等縣。1950~1952年,李新安的果園開始掛果,他全部送給村民、親友和上級領導人品嘗,宣傳推廣蘋果。1957年,他自費到西安、武功等地學習考察蘋果栽培,提高技術水平。由於他苦心經營、科學管理,1959年,阿寺村果園發展到336.4畝,其中41畝產果37429公斤,產值16468元,占農業總收入的50%,1畝果園的產值相當於35畝糧田的產值。1969年產果19.85萬公斤,1980年產果41.75萬公斤。他晚年多病而清貧。1983年4月,當選為省政協第五屆委員會委員。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