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安[江蘇銀行鹽城分行調研員]

李新安,生於1952年8月,中共黨員,鹽城市第3-4屆政協委員,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政工師,鹽城新四軍研究會副秘書長,原鹽城市建軍城市信用社白手起家的創始人。歷任鹽城市建軍城市信用社主任、鹽城市商業銀行建軍支行行長、市商業銀行城東支行行長兼黨支部書記,鹽城市商業銀行調研員、江蘇銀行鹽城分行調研員,併兼任鹽城新四軍研究會副秘書長、江蘇省國際公共關係協會金融工作處處長。 1987年5月,李新安離開了新四軍紀念館講解員崗位,毅然投身金融改革,在沒有一分錢只有一個人的情況下,白手起家,辦起了鹽城市建軍城市信用社。經過10年艱苦創業,終使建軍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直至發展成為全省以法治理金融企業的典型。李新安的傑出貢獻,受到了社會的廣泛讚揚,中國人民銀行鹽城分行和省人行對他和他所創辦的建軍社予以過多次表彰;1997年8月,中共鹽城市委,市政府也給其榮記了“二等功”,並授予其“鹽城市十佳青年企業家”榮譽稱號。

李新安作為參政議政的政協委員,經常從事調查研究,積極向黨和政府建言獻策。他所撰寫的《對經濟監管執法部門所辦中介機構利少弊多的反映》被江蘇省政協《社情民意》第42期選用,供中央高層在決策時參考;他所撰寫的調查報告《一個配佩有尚方寶劍的三大檢查組》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1998年,我國從此中止了已經連續多年的全國性三大檢查;1998年12月,根據他的反映,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會同省人行派出聯合調查組,深入鹽城調查,及時防範了一場由於鹽城商行可能的倒閉而引發的全國性金融風波。2004年8月前後,李新安給中央又提供了大量關於如何規範雙規措施、加強紀檢幹部隊伍建設的第一手材料,使中央及時掌握紀檢幹部違法辦案的嚴重現象。李新安在這方面所作的貢獻還有很多,如《警惕!鹽城有顆金融炸彈》(見《新華日報內參清樣》(1998)第2期)、《警惕行長家賊現象對社會的危害》、《司法腐敗敲響警鐘》(見《江蘇法制報》1998年8月18日第1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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