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蓮

李希蓮

李希蓮,字亦青,樂平(今昔陽)李家溝人,清朝官吏。鹹豐十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性節儉,官京曹三十年,車馬羸敝,不顧訕譏。英、法兵入都,曹司多走避,希蓮昕夕詣署無間。以忤肅順,乞假歸。

基本信息

清朝官吏

同治元年,起原官。時軍興餉絀,希蓮條陳開源節流數端,恭親王奕訢韙之。雲南報銷案發,同僚有褫職遣戍者,希蓮獨無所染。光緒中,出為江西廣饒道,除濫稅,復徵額。擢山東鹽運使,調長蘆。累遷貴州按察使、陝西布政使。戊戌政變,希蓮頗憂大亂將起,與總督陶模議籌建陪都。及兩宮西幸,入始服其先見雲。

近代人物

李希蓮(1914~1980年),曾名呂彬,民國3年(1914年)生於山西省恆曲縣同善鄉劉村的貧苦農家。民國11年入劉村國小讀書,民國19年高小畢業。民國25年,在劉村國小協理教學,並任中共領導的犧盟會小組長。民國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28年,由中共組織介紹北上加入抗大陽城六區泗灘河十八兵站時,被國民黨軍隊逮捕,因未暴露身份不久獲釋。在日軍大舉進攻中條山時,即與地方革命同志共組抗日游擊隊。民國31年,與中共打入敵人精建會組織的李青等同志組成恆曲第二區抗日區分所,開展抗日活動。民國37年任恆曲縣政府秘書。民國38年3月,任南下長江支隊恆曲中隊小組長。同年10月,隨軍南下至福建省壽寧縣。

1949年10月至1954年11月,相繼擔任壽寧縣人民政府秘書、代理縣長、縣長等職。

1954年底至1960年3月,任福安專員公署秘書主任。1960年4月升任專署副專員。1968~1972年,因受“文化大革命”的衝擊,曾一度被停職。至1972年9月改任寧德地區革委會政治處民事組組長,1973年底改任地區知識青年上山下鄉辦公室主任。

1975年10月,李希蓮調任中共寧德地委統戰部部長,此後相繼兼任寧德地區僑務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援外辦公室主任。此期間,他所主持的工作繁多,但均能不辭辛勞,克盡職守。1978年開始,他主持全區“右派”的摘帽改正工作。由於反右鬥爭擴大化,涉及的範圍廣、人數多,情況錯綜複雜。他堅決貫徹中央政策,深入調查,傾注全副心力。他收到“摘帽對象”的來信,大多親自審閱後囑人及時處理;對於來訪者,他熱情接待,耐心勸導安慰,幫助他們放下思想包袱。經二年多的努力,為全區600多名錯劃的右派分子摘帽。隨後,他又與辦公室人員做大量安置工作。對極少數摘帽對象原單位持異議的,他派專人前往調查、甄別,確係錯劃者堅決按中共的政策予以徹底改正。

1980年,李希蓮親抓落實僑務、援外和宗教政策。在閩東,自清末至解放前夕,有些人迫於生計出洋謀生,已落籍他國(少數人後來成為僑居國的社會名士)。其間也有一定數量的去台人員。這些人的眷屬大多留居中國大陸,成為後來的僑眷、僑屬和台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土改中,這些眷屬中的部分人家庭成份偏高,其房宅被分配給無房的貧苦人。李希蓮派員在全區範圍內摸底落實,並按照中共的有關政策規定,動員現居者將房屋退還原主,其間曾動用專項資金300多萬元人民幣作為搬家費和華僑房屋修葺費。搬遷戶出現牴觸情緒,李希蓮就派人上門耐心說服,宣傳國家政策,終使其心悅誠服地遷出。如現台灣國民黨資深人士何宜武等人的舊居就是在此時退還的。此舉深獲台港澳地區及海外華人、華僑的讚許。他們中有些人陸續回鄉探親,並投資故鄉建設,為振興閩東經濟作出貢獻。隨後,李希蓮主持省里下達給閩東地區的援外工作:幫助阿富汗種茶、蓋亞那種水稻及非洲幾個國家發展醫療和修築坦贊鐵路、南葉門公路等。他對援外人員嚴格把關,遴選出政治素質好、技術過硬專家和技術人員組隊出國。這些援外人員以其吃苦耐勞、勤勉敬業和優秀技術,深得受援國的好評。援外人員在國外長達二三年,他們在閩東或外地的家屬生活上遇到困難的,李希蓮總是想方設法幫助解決,逢年過節總是親自或囑人登門慰問。此期間,李希蓮還遴選具有一定聲望且通曉宗教知識的人士主持地、縣宗教事務,並落實宗教房產政策,為閩東宗教界同國際宗教人士的交往打下基礎。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李希蓮以身作則,平易近人,對部屬要求嚴格,而又體貼入微。與身邊工作人員親密無間,每逢春節回家過年,他總是事前為大家備車,屆時親自跑去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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