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良[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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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寶良,原名李抱良,李六如,1887年生,湖南平江人。青年時曾考取童生。1908年到湖北參加新軍,加入中國同盟會。參加秘密革命團體文學社,東北人民政府法務部部長、法院院長、政法委員會檢察長等,參與領導東北解放區的財經工作與司法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長期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兼中共黨組書記。被選為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1973年4月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著有長篇歷史小說《六十年的變遷》等。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李寶良李寶良
青年時曾考取童生。1908年到湖北參加新軍,加入中國同盟會。參加秘密革命團體文學社,從事反對清王朝鬥爭。1911年參加辛亥革命,曾任第七協十三標統帶,參加陽夏戰役。1912年東渡日本入東京明治大學攻讀政治經濟科。1918年回國返鄉,任平江救貧工廠廠長,集資創辦興業織布公司。後到長沙教書,創辦《平江旬報》,倡導平民教育運動,任湖南省平民教育促進會副董事長。

1921年秋經毛澤東何叔衡介紹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不久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1922年被派到安源考察工人狀況,編寫出版《平民讀本》。

1923年後參加國共合作,曾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執行委員。

1924年到廣州加入國民革命軍,先後任總司令部黨政處處長、第二軍軍校政治部指導主任兼政治教官。

1926年7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四師黨代表,率部參加北伐戰爭攻占南昌、南京等重要戰役。大革命失敗後轉回長沙,9月隨夏明翰到平江瀏陽領導農民秋收暴動,參與組織工農革命軍平(江)湘(陰)岳(陽)游擊縱隊。

1928年冬前往新加坡從事革命活動,曾任中共南洋臨委宣傳部部長。

1929年到香港,在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邊養病邊工作。

1930年後進入閩西革命根據地,參加財經領導工作。

1932年3月被選為福建省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主席團委員,任財政部部長兼內務部部長,不久兼任國家銀行福建分行行長。參與領導根據地財經金融工作。

1934年調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國家銀行副行長,代理行長。參加中央革命根據地歷次反“圍剿”鬥爭。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後,奉命留在原地堅持鬥爭,任中央政府辦事處財經委員會代理主任,曾轉戰贛南山區堅持游擊戰爭。

1935年冬被捕入獄。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獲釋出獄轉至延安,先後任毛澤東辦公室秘書長,延安行政學院代理院長,中共中央財政經濟部副部長等職,參與中央財經工作的決策領導。解放戰爭時期歷任中共熱河省委常務委員兼熱河省政府秘書長,東北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兼財經幹部學校校長,東北人民政府法務部部長、法院院長、政法委員會檢察長等,參與領導東北解放區的財經工作與司法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長期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兼中共黨組書記。被選為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1973年4月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著作

著有長篇歷史小說《六十年的變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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