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超

簡介

李學超,女,此前任江蘇省鎮江潤林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10月16日,快報刊發了一篇以《錢、奧迪和舉報者》為題的調查報導。該報導詳細敘述了一樁發生在鎮江、立案兩年多卻遲遲不能結案的職務侵占案。報導見報後,江蘇省公安廳對此案非常重視,曾召集負責案件偵查工作的鎮江市公安經偵支隊負責人前往南京匯報案情。但是去年12月底,此案舉報人來信反映,鎮江市經偵支隊在法定時間內第三次送檢,竟然被潤州檢察院無理由拒收,“一樁事實清楚、調查了兩年多的案子居然報檢無門”。舉報人擔心該案不了了之,請求快報加以調查,追蹤案件進程。
正當快報記者準備前往鎮江了解情況之時,該案舉報人之一的金明近日來電稱,2012年1月6日,正在鎮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了解案情的舉報人李學超,在鎮江市公安局大院內,遭到以被舉報人徐新林妻子為首的一群人的辱罵與圍毆,造成多處軟組織挫傷,骶5椎體骨折

事由

2011年10月16日,有媒體刊發了一篇以《錢、奧迪和舉報者》為題的調查報導。該報導詳細敘述了一樁發

生在鎮江、立案兩年多卻遲遲不能結案的職務侵占案。具體內容為:2009年3月,鎮江潤林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李學超、金明實名向公安機關舉報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徐新林貪污、侵占巨額公款;同年4月鎮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以徐涉嫌職務侵占、挪用公款立案偵查;2011年9月,舉報人向該媒體反映鎮江市經偵支隊在偵查過程中,存在著“放大抓小,避重就輕”“取保候審,監管不力”“監視居住,有名無實”等失職嫌疑;2011年10月,鎮江經偵支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舉報人的指責一一做出回應,表示經偵支隊會給舉報人一個負責任的結果。此案已經歷了兩次送檢與退偵,按法律規定,第三次,也就是最後一次送檢的時間將是在2011年11月10日。如果一切順利,潤州區檢察院將接受經偵的偵查報告,並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而如果檢察院不認同經偵的報告,此案則有可能“到此為止”。
2011年底,記者收到舉報人李學超、金明等發來的郵件,稱他們多次前往鎮江公安經偵支隊了解案情,但經偵部門的回覆多有反覆,先是說經偵部門還沒將經偵報告送檢,最後的回覆則是,經偵部門按法定時間將經偵報告送檢,但潤州區檢察院無理由拒收,“一個事實清楚、調查了兩年多的案子居然報檢無門”。
2012年1月6日晚,記者致電舉報人金明,告知記者將前往鎮江作跟蹤報導。金明稱,舉報人李學超當日在鎮江刑偵支隊了解案情時,在公安大院內遭到以被檢舉人徐新林妻子薛曉華為首的一群人辱罵和毆打。“李學超多處軟組織挫傷,骶5椎體骨折,大把頭髮脫落”金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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