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審戒子

李存審戒子

李存審出身寒微,憑藉戰功官至極品。他深知“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道理,留給後人一份最寶貴的遺產“破骨出鏃者凡百餘”,他希望這些從他身體取出來的箭頭能時時告誡後代:今日富貴來之不易,在安逸的生活中不可忘本,要努力有所作為。 所以有今天如此好的學習環境和生活條件的我們也應該更加努力的學習。

基本信息

出處

本文選自《資治通鑑》。作者是宋朝的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初字公實,更字君實,號迂夫,晚號迂叟,司馬池之子。漢族,出生於河南省光山縣,原籍陝州夏縣(今屬山西夏縣)涑水鄉人,世稱涑水先生。司馬光是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歷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贈太師、溫國公,諡文正。他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鑑》。司馬光為人溫良謙恭、剛正不阿,其人格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範,歷來受人景仰。

作者簡介

司馬光像 司馬光像

司馬光,山西夏縣人。其遠祖可追溯到西晉皇族安平獻王司馬孚。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曾為兵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屬翰林學士院),在藏書閣擔任皇帝的顧問,官居四品,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譽。司馬光出生時,他的父親司馬池正擔任光州光山縣令,今河南信陽光山,於是便給他取名“光”,七歲時,司馬光“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即能了其大旨”,“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中進士甲科,在華州(今河南鄭縣)擔任地方官。起初任奉禮郎、大理評事一類小官,後經樞密副使龐籍的推薦,入京為館閣校勘,同知禮院,至和元年(1054年),隨龐籍到并州(今山西)為官,後改并州通判。嘉祐二年(1057年)龐籍因事獲罪,司馬光引咎離開并州。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同知諫院。嘉祐六年(1061年)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司馬光立志編撰《通志》,作為統治者的借鑑,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戰國迄秦的《通志》八卷上覲宋英宗,英宗命設局續修,並供給費用,增補人員。宋神宗即位後,以其書“有鑒於往事,以資於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鑑》,並親為寫序。此時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司馬光竭力反對,與安石在帝前爭論,強調祖宗之法不可變。神宗命他為樞密副使,堅辭不就。熙寧三年(1070年),自請離京,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現陝西省西安市),次年退居洛陽,任西京留守御史台,以書局自隨,繼續編撰《通鑑》,元豐七年(1084年)成書。書成後,司馬光官升為資政殿學士。

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他入京主國政,次年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數月間罷黜新黨,盡廢新法,史稱“元祐更化”。司馬光執政一年半,即與世長辭,“京師人為之罷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者,蓋以千萬數”,靈柩送往夏縣時,“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親。四方來會葬者蓋數萬人,家家掛像,飯食必祝”。死後,宋哲宗將他葬於高陵。追贈太師、溫國公,諡文正,賜碑“忠清粹德”。

對司馬光的為人,朱熹評論:公忠信孝友恭儉正直出於天性,其好學如饑渴之嗜飲食,於財利紛華如惡惡臭;誠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於洛,往來陝洛間,皆化其德,師其學,法其儉。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乎!博學無所不通。(《三朝名臣言行錄》卷7)

李存審戒子 李存審戒子

選自文言文啟蒙讀本

原文

李存審出於寒微,嘗戒諸子曰:“爾父少提一劍去鄉里,四十年間,位極將相。其間出萬死獲一生者非一,破出鏃者凡百餘。”因授以所出鏃,命藏之,曰:“爾曹生於膏粱,當知爾父起家如此也。”諸子皆諾。

翻譯

李存審出身貧窮卑賤,他曾經訓誡他的孩子們說:“你的父親年輕時帶一把劍離開家鄉,四十年里,地位到達將相之高,在這中間,九死一生的情況絕不止一次,剖開骨頭從中取出箭頭的情況有上百餘次.”於是,他把所取出的箭頭拿出給孩子們,令他們收藏起來,說:“你們出生在富貴人家,應該知道你們的父親是這樣起家的。”孩子們都答應了。

注釋

1、出:出身。

2、寒:貧困。

3、微:地位低下。

4、嘗:曾經。

5、少:年輕時。

6、去:離開。

7、鄉里:此指家鄉。

8、及:達到。

9、破:剖。

10、鏃(zú):箭頭。

11、凡:一共。

12、因:於是。

13、授:授給,給予。

14、命:命令。

15、藏:收藏,保存。

16、爾曹:你們。

17、膏粱:膏,肥肉。梁,精米。表示精美的膳食。本文指富貴人家。

18、皆:都。

19、諾:答應。

20、李存審:五代時後唐的大將。

補註

1.“ 當知爾父起家 如此也” 中,“如此”是指“萬死獲一生者非一,破骨出鏃者凡百餘”

文言知識

1.釋“微”。上文有“存審出於寒微”,其中“微”指地位低下,句意為李存審出生在家境貧寒地位低微的人家。又,“陳勝微時,為人擁耕”,意為陳勝在地位低微時給人家種田做僱工。“微”又指“無”。如,《岳陽樓記》:“微斯人,吾誰與歸?”

2.第二人稱代詞。古文中的第二人稱代詞常用的有爾、若、汝、乃等。上文“爾父少提一劍去鄉里”、“爾曹生於膏粱”及“當知爾父起家如此”中的“爾”,均為第二人稱,相當於“你”,“爾曹”指你們。爾等:古代用語,直譯過來就是“你們”之意,一般是對比自己級別低或者輩分比自己低的人的稱呼,多數情況下為書面語。一般是上位者對下位者或長輩對晚輩的稱呼,帶有權威性,有強調作用。又,“汝為何人”,意為你是什麼人;“若不知乎”,意為你不知道嗎?又,陸游《示兒》詩:“家祭無忘告乃翁”,“乃翁”即你們的父親。

啟示

啟示一

教育孩子富貴來之不易,需知艱難創業;在安逸的生活中不可喪失鬥志,應多多歷練,有所作為。憶苦思甜。李存審的子孫稱得上高幹子弟,吃得好住得好,可他們不知道父輩是如何艱苦奮鬥的。因此李存審要告誡他們,並把從身上取出的箭頭讓他們好好保存。只是一種憶苦思甜的教育。孩子們,大多生活在安樂窩裡,有父母的呵護,作為長輩應該讓他們知道往日的艱苦,作為小輩也應多聽聽長輩艱苦奮鬥的家史。

啟示二

創業要靠自己,依賴父輩祖輩是沒出息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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