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子光到報社後,積極撰寫文章,揭露官僚、軍閥欺壓百姓的罪行。1927年報社被封,被驅逐出境,受中共黨組織派遣,到歸綏(今呼和浩特市)以教書做掩護,奔走於北京、張家口、歸綏之間,開展黨的工作。後不幸被捕,拘役40天,又因叛徒出賣二次被捕。兩次在獄中頑強鬥爭、堅貞不屈。
鐵窗、木柵、重門,
瘦骨、鐵鏈、焦顏,
冷榻、單衾、磚機,
風硬、心堅,
咫尺苦隔雲山。
這是李子光在獄中的一首詩,概括了他在牢獄中所受的折磨,表達了他對革命的忠貞和對黨的懷念。
1929年出獄,時值國民黨白色恐怖籠罩全國,一時找不到組織,年底回到老家。李不消沉,不等待,一邊尋找組織,一邊開展工作。1930年3月找到了京東特委,4月,在西山北頭建立共產黨小組,任組長。6月,在西山北頭建立了特別支部,李任書記。此後在段甲嶺(今屬河北省三河市)、穿芳峪、馬圈頭、門莊子、白馬泉、瓦岔莊等村建立黨支部。9月上旬,建立中共薊縣臨時縣委,李任書記。
1930年,共產黨處於李立三“左”傾錯誤領導時期,上級黨組織要黨員全部出動,搞“飛行集會”、“公開暴動”、“創建蘇維埃”。對此,李極力抵制,同特委負責人進行了激烈爭論,無效,先後在別山、城內的集日舉行了“飛行集會”,遭到國民黨警察的鎮壓,薊縣共產黨組織遭到破壞,李被通緝、抄家,一時無法站腳,黨組織不得不安排李去遷安縣工作。1933年秋,李不顧國民黨政府的通緝,秘密回到薊縣城,創辦“一分利”文具店,作為黨的活動聯絡點,在文具店多次召開黨員秘密會議,於1935年9月重新建立中共薊縣臨時縣委,任書記。
在1938年冀東抗日武裝大暴動的時期,李任中共薊縣縣委軍事部長,後期任縣委書記,對發動和領導冀東西部地區的暴動做出了卓越貢獻。10月,李率領十、十八總隊隨八路軍四縱隊西撤,12月返回薊縣,恢復黨組織。葛老灣會議後,同包森、王少奇等開闢盤山抗日根據地,擴大抗日隊伍,開辦訓練班培訓抗日幹部。1940年4月成立薊平密聯合縣,任縣委書記。1943年後,任一、十四地委書記,薊東西部地區抗日鬥爭得到長足發展。不但恢復了被敵人“蠶食”的基本區,還建成包括薊縣、香河、武清、寶坻等縣廣大游擊區的局面,直逼平、津近郊。
李立志“不打敗日本不結婚”,年過四十,一心救國救民,直到1946年才同呂英結婚。
抗日戰爭勝利後直到1967年,李歷任熱河省副省長,河北省委黨委、副省長等職,地位變了,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沒變。1949年,薊縣、寧河、寶坻、玉田一帶大水成災;1963年,河北省大部地區遭受水災,李不顧年過花甲,體弱多病,深入災區,慰問民眾,指導救災。每到農村,總和民眾促膝談心,同吃同住,最厭煩“送往迎來”、“陪同”等一套“禮儀”。李和呂英都是黨的高級幹部,在生活上極為儉樸,但對老區親友則慷慨相助。一生沒有孩子,卻撫養七八個烈士遺孤和親友的孩子,視同親生。李對黨忠誠,總是團結大多數人一道工作,常以“海納百川。有容則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自勉。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李遭到圍攻,1967年3月1日被殘害致死,時年64歲 。
個人成績
曾在《西北實業報》社工作積極撰寫文章,揭露官僚、軍閥欺壓百姓的罪行。
創辦“一分利”文具店,於1935年9月重新建立中共薊縣臨時縣委,任書記。
1940年4月成立薊平密聯合縣,任縣委書記。1943年後,任一、十四地委書記,薊東西部地區抗日鬥爭得到長足發展。
1967年,李歷任熱河省副省長,河北省委黨委、副省長等職。
一生沒有孩子,卻撫養七八個烈士遺孤和親友的孩子,視同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