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衡不重財物

李士衡不重財物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

原文

李士衡①為館職,使高麗,一武人為副。高麗禮幣贈遺②之物,士衡皆不關意,一切委於副使。時船底疏漏,副使者以士衡所得縑帛藉③船底,然後實以己物,以避漏濕。至海中,遇大風,船欲傾覆。舟人大恐,請盡棄所載,不爾,船重必難免。副使倉惶,取船中之物投之海中,便不暇揀擇。約投及半,風息船定。既而點檢所投,皆副使之物,士衡所得在船底,一無所失。

注釋

①李士衡(959—1032):字天均,秦州成紀(今甘肅天水)人。官至尚書左丞。

②幣:絲織品禮物。遺(wèi):贈送。

③藉:墊。

譯文

李士衡在京朝昭文館任編校書籍職務期間,以使者身份出使到高麗去,一名武官做他的副手。對高麗作為禮品贈送的財物,李士衡都不關注和在意,一切都委託給副手去處理。當時,船底有滲漏的地方,裝船時,這個副手把李士衡所得的細絹及其他絲織品墊在船底,然後把自己所得東西放在上邊,以避免浸濕或漏落。航行到海上,遇到了大風,船將要傾覆,船工們非常恐懼,請求把所裝載的東西完全丟棄到海里去,不這樣,由於船太重必定難以免禍。這個副手在倉皇之時準備把船里的東西全部投到海里去,也沒有時間去揀擇。大約投到一半的時候,風停了船也平定了。過了一會點數、檢查所投的東西,都是這個副手的東西。而李士衡所得的東西,由於在船底就一無所失。

出處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作者

沈括像 沈括像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祐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

影響

告訴了我們做人不能太自私,否則會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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