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士衡①為館職,使高麗,一武人為副。高麗禮幣贈遺②之物,士衡皆不關意,一切委於副使。時船底疏漏,副使者以士衡所得縑帛藉③船底,然後實以己物,以避漏濕。至海中,遇大風,船欲傾覆。舟人大恐,請盡棄所載,不爾,船重必難免。副使倉惶,取船中之物投之海中,便不暇揀擇。約投及半,風息船定。既而點檢所投,皆副使之物,士衡所得在船底,一無所失。
注釋
①李士衡(959—1032):字天均,秦州成紀(今甘肅天水)人。官至尚書左丞。
②幣:絲織品禮物。遺(wèi):贈送。
③藉:墊。
譯文
李士衡在京朝昭文館任編校書籍職務期間,以使者身份出使到高麗去,一名武官做他的副手。對高麗作為禮品贈送的財物,李士衡都不關注和在意,一切都委託給副手去處理。當時,船底有滲漏的地方,裝船時,這個副手把李士衡所得的細絹及其他絲織品墊在船底,然後把自己所得東西放在上邊,以避免浸濕或漏落。航行到海上,遇到了大風,船將要傾覆,船工們非常恐懼,請求把所裝載的東西完全丟棄到海里去,不這樣,由於船太重必定難以免禍。這個副手在倉皇之時準備把船里的東西全部投到海里去,也沒有時間去揀擇。大約投到一半的時候,風停了船也平定了。過了一會點數、檢查所投的東西,都是這個副手的東西。而李士衡所得的東西,由於在船底就一無所失。
出處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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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祐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
影響
告訴了我們做人不能太自私,否則會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