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才(?~1623)

李三才(?~1623)

正文

明朝後期大臣。字道甫,號修吾。陝西臨潼人,寄籍順天通州。萬曆二年(1574)進士,歷官戶部主事、山東僉事、河南參議、大理少卿。二十七年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陽。當時稅使宦官陳增、魯保等橫行無忌,公開掠奪。三才“以氣凌之”,制裁礦監稅使爪牙,並劾治宦官陳增,使陳增為之奪氣,不敢橫行。又劾治陳增參隨程守訓,獲贓數十萬,守訓及其黨羽被正法,人心大快。三才屢次疏陳礦稅之害,指責明神宗朱翊鈞"溺志貨財",不顧人民死活,並要求"罷除天下礦稅"。又疏陳朝政廢壞,請神宗奮然有為,經營遼左,但皆不被採納。
李三才善籠絡朝士,結交者遍天下。時顧憲成講學東林,他深與相結,得憲成信任。並嘗請補大僚,選科道,錄遺佚,意在擢用東林黨人。萬曆中,內閣缺人,建議者謂內閣不當專用詞臣,宜參用地方長官,準備推薦三才入閣。致忌者日眾,謗議紛然。朝臣亦分為劾救兩派,聚訟不已。顧憲成致書大學士葉向高,力稱三才廉直,支持其入閣。因此議者益嘩,又引起東林黨與齊楚浙黨官僚之爭。三十九年,三才憤而辭職。天啟元年(1621)後金汗努爾哈赤攻占遼陽,御史房可壯請起用三才為遼東經略,遭反對作罷。三年起為南京戶部尚書,未赴任卒。死後遭閹黨追論,被奪封誥。崇禎初復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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