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擅長的業務包括:外商投資、外貿、金融、公司及訴訟業務。曾為國家開發銀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嘉實基金管理公司、新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電國際有限公司、義大利司達特有限公司,以及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和騰圖國際公司等國內外上市公司提供過法律服務。在工作過程中,注意理論研究,編寫過《律師公司業務實戰叢書》、《市場行銷法律問題研究》、《企業經理人經濟犯罪防範須知》等專著。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能熟練運用英語進行工作,翻譯並出版過大量譯著。先後多次應邀為政府部門及企業做過法律專題講座。
參與過的重要項目包括:
中電國際有限公司收購安徽蕪湖電廠項目;香港某投資公司與山東某公司的合資項目;美國諾友公司在華設立獨資企業項目;全國棉花協會與英國某公司設立合資公司項目;印度企業訴中國化工企業反傾銷案;中國某電力公司與印尼某公司進口煤炭契約項目;香港新世界公司訴香港某公司聯合開發房地產案; 山東某水產集團公司訴美國某公司設備買賣契約糾紛;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電廠的股權重組;俄羅斯鋁業集團收購山西某碳素公司項目;美國道奇公司與河南某公司合資項目;太極仲訊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權轉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