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博[漢丞相、陽鄉侯]

朱博[漢丞相、陽鄉侯]

朱博,字子元,杜陵人也。家貧,少時給事縣為亭長,好客少年,捕搏敢行。稍遷為功曹,伉俠好交,隨從士大夫,不避風雨。是時,前將軍望之子蕭育,御史大夫萬年子陳鹹以公卿子著材知名,博皆友之矣。時,諸陵縣屬太常,博以太常掾察廉,補安陵丞。後去官入京兆,歷曹史列掾。出為督郵書掾,所部職辦,郡中稱之。初,博以御史為丞相,封陽鄉侯,玄以少府為御史大夫,並拜於前殿,廷登受策,有音如鐘聲。語在《五行志》。

人物簡介

舊拓漢朱博殘石 舊拓漢朱博殘石

朱博字子元,是杜陵人。家境貧困,年輕時在縣裡供職當亭長,逐漸升遷為功曹,剛直仗義,喜愛交遊。當時前將軍望之子蕭育、御史大夫萬年子陳鹹由於是公卿子弟才能顯著而為人所知,朱博都和他們相友善。陳鹹任御史中丞,因泄露宮禁之內的話而犯罪,被關進監獄。朱博辭去官職,偷偷地步行到廷尉府中,刺探陳鹹的案子。陳鹹被拷打詢問,傷勢很重,朱博偽裝成醫生進了監獄,得以見到陳鹹,完全了解了他所犯的罪。終於免去陳鹹的死罪。陳鹹得以判處出獄,而朱博因為這件事名聲顯揚。

漢成帝時,歷任冀州刺史、琅琊太守、左馮翊、大司農、犍為郡太守、光祿大夫、廷尉、後將軍。漢哀帝時,為京兆尹、大司空、御史大夫。前5年,朱博彈劾丞相孔光,朱博繼任丞相,封陽鄉侯。他為人節儉清廉,敢誅殺,賓客滿門。因為依附傅太后,彈劾大將軍傅喜,被漢哀帝派廷尉調查,朱博自殺。

相關傳記

《漢書 薛宣朱博傳》記載

而陳鹹為御史中丞,坐漏泄省中語下獄。博去吏,間步至廷尉中,候伺鹹事。鹹掠治困篤,博詐得為醫人獄,得見鹹,具知其所坐罪。博出獄,又變性名,為鹹驗治數百,卒免鹹死罪。鹹得論出,而博以此顯名,為郡功曹。

傻久之,成帝即位,大將軍王鳳秉政,奏請陳鹹為長史。鹹薦蕭育、朱博除莫府屬,鳳甚奇之,舉博櫟陽令,徙雲陽、平陵二縣,以高弟入為長安令。京師治理,遷冀州刺史。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吏民大驚,不意博應事變乃至於此。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州郡畏博威嚴。徙為并州刺史、護漕都尉,遷琅邪太守。

齊舒緩養名,博新視事,右曹掾史皆移病臥。博問其故,對言:“惶恐!故事二千石新到,輒遣吏存問致意,乃敢起就職。”博奮髯抵幾曰:“觀齊兒欲以此為俗邪!”乃召見諸曹史書佐及縣大吏,選視其可用者,出教置之。皆斥罷諸病吏,白巾走出府門。郡中大驚。頃之,門下掾贛遂耆老大儒,教授數百人,拜起舒遲。博出教主簿:“贛老生不習吏禮,主簿且教拜起,閒習乃止。”又敕功曹:“官屬多褒衣大,不中節度,自今掾史衣皆令去地三寸。”博尤不愛諸生,所至郡輒罷去議曹,曰:“豈可復置謀曹邪!”文學儒吏時有奏記稱說云云,博見謂曰:“如太守漢吏,奉三尺律令以從事耳,亡奈生所言聖人道何也!且持此道歸,堯、舜君出,為陳說之。”其折逆人如此。視事數年,大改其俗,掾史禮節如夢、趙吏。

博治郡,常令屬縣各用其豪桀以為大吏,文武從宜。縣有劇賊及它非常,博輒移書以詭責之。其盡力有效,必加厚賞;懷詐不稱,誅罰輒行。以是豪強慹服。姑幕縣有群輩八人報仇廷中,皆不得。長吏自系書言府,賊曹掾史自白請至姑幕。事留不出。功曹諸掾即皆自白,復不出。於是府丞詣閣,博乃見丕丞掾曰:“以為縣自有長吏,府未嘗與也,丞掾謂府當與之邪?”閣下書佐入,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賊發不得,有書。檄到,令丞就職,游檄王卿力有餘,如律令!”王卿得敕惶怖,親屬失色,晝夜馳鶩,十餘日間捕得五人。博復移書曰:“王卿憂公甚效!檄到,齎伐閱詣府。部掾以下亦可用,漸盡其餘矣。”其操持下,皆此類也。

以高弟入守左馮翊,滿歲為真。其治左馮翊,文理聰明殊不及薛宣,而多武譎,網路張設,少愛利,敢誅殺。然亦縱舍,時有大貸,下吏以此為盡力。

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人妻,見斫,創著其頰。府功曹受賂,白除禁調守尉。博聞知,以它事召見,視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禁自知情得,叩頭服狀。博笑曰:“丈夫固時有是。馮翊欲灑卿恥,B032拭用禁,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語,有便宜,輒記言。”因親信之以為耳目。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它伏奸,有功效。博擢禁連守縣令。久之,召見功曹,閉閣數責以禁等事,與筆札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有所匿。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具自疏奸臧,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對以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投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功曹後常戰慄,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

遷為大司農。歲余,坐小法,左遷犍為太守。先是,南蠻若兒數為寇盜,博厚結其昆弟,使為反間,襲殺之,郡中清。

徙為山陽太守,病免官。復征為光祿大夫,遷廷尉,職典決疑,當訁獻平天下獄。博恐為官屬所誣,視事,召見正監典法掾史,謂曰:“廷尉本起於武吏,不通法律,幸有眾賢,亦何憂!然廷尉治郡斷獄以來且二十年,亦獨耳剽日久,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掾史試與正監共撰前世決事吏議難知者數十事,持以問廷尉,得為諸君覆意之。”正監以為博苟強,意未必能然,即共條白焉。博皆召掾史,並坐而問,為平處其輕重,十中八九。官屬鹹服博之疏略,材過人也。每遷徙易官,所到輒出奇譎如此,以明示下為不可欺者。

久之,遷後將軍,與紅陽侯立相善。立有罪就國,有司奏立黨友,博坐免。後歲余,哀帝即位,以博名臣,召見,起家復為光祿大夫,遷為京兆尹,數月超為大司空。

初,漢興襲秦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至武帝罷太尉,始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非有印綬官屬也。及成帝時,何武為九卿,建言:“古者民朴事約,國之輔佐必得賢聖,然猶則天三光,備三公官,各有分職。今末俗之弊,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其後上以問師安昌侯張禹,禹以為然。時曲陽侯王根為大司馬票騎將軍,而何武為御史大夫。於是上賜曲陽侯根大司馬印綬,置官屬,罷票騎將軍官,以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列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官焉。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漢自天下之號下至佐史皆不同於古,而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是時,御史府吏舍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日“朝夕烏”,烏去不來者數月,長老異之。後二歲余,朱博為大司空,奏言:“帝王之道不必相襲,各由時務。高皇帝以聖德受命,建立鴻業,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職相參,總領百官,上下相監臨,歷載二百年,天下安寧。今更為大司空,與丞相同位,未獲嘉祐。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盡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哀帝從之,乃更拜博為御史大夫。會大司馬喜免,以陽安侯丁明為大司馬衛將軍,置官屬,大司馬冠號如故事。後四歲,哀帝遂改丞相為大司徒,復置大司空、大司馬焉。

初,何武為大司空,又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古選諸侯賢者以為州伯,《書》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廣聰明,燭幽隱也。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統,選第大吏,所薦位高至九卿,所惡立退,任重職大。《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失位次之序。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奏可。及博奏復御史大夫官,又奏言:“漢家至德溥大,宇內萬里,立置郡縣。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國,吏民安寧。故事,居部九歲舉為守相,其有異材功效著者輒登擢,秩卑而賞厚,鹹勸功樂進。前丞相方進奏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奸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奏可。

博為人廉儉,不好酒色游宴。自微賤至富貴,食不重味,案上不過三懷,夜寢早起,妻希見其面。有一女,無男。然好樂士大夫,為郡守九卿,賓客滿門,欲仕宦者薦舉之,欲報仇怨者解劍以帶之。其趨事待士如是,博以此自立,然終用敗。

初,哀帝祖母定陶太后欲求稱尊號,太后從弟高武侯傅喜為大司馬,與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共持正議。孔鄉侯傅晏亦太后從弟,諂諛欲順指,會博新徵用為京兆尹,與交結,謀成尊號,以廣孝道。由是師丹先免,博代為大司空,數燕見奏封事,言:“丞相光志在自守,不能憂國;大司馬喜至尊至親,阿黨大臣,無益政治。”上遂罷喜遣就國,免光為庶人,以博代光為丞相,封陽鄉侯,食邑二千戶。博上書讓曰:“故事封丞相不滿千戶,而獨臣過制,誠慚懼,願還千戶。”上許焉。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鄉侯晏風丞相,令奏免喜侯。博受詔,與御史大夫趙玄議,玄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博曰:“已許孔鄉侯有指。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況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即許可。博惡獨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前亦坐過免就國,事與喜相似,即並奏:“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士之封非所當得也。請皆免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常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詣尚書問狀。玄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宣等劾奏:“博宰相,玄上卿,晏以外親封位特進,股肱大臣,上所信任,不思竭誠奉公,務廣恩化,為百寮先,皆知喜、武前已蒙恩詔決,事更三赦,博執正道,虧損上恩,以結信貴戚,背君鄉臣,傾亂政治,奸人之雄,附下罔上,為臣不忠不道;玄知博所言非法,枉義附從,大不敬;晏與博議免喜,失禮不敬。臣請詔謁者召博、玄、晏詣廷尉詔獄。”

制曰:“將軍、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右將軍蟜望等四十四人以為:“如宣等言,可許。”諫大夫龔勝等十四人以為:“《春秋》之義,奸以事君,常刑不捨。魯大夫叔孫僑如欲顓公室,譖其族兄季孫行父於晉,晉執囚行父以亂魯國,《春秋》重而書之。今晏放命圯族,乾亂朝政,要大臣以罔上,本造計謀,職為亂階,宜與博、玄同罪,罪皆不道。”上減玄死罪三等,削晏戶四分之一,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詔獄。博自殺,國除。

人物軼事

【原文】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冀州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吏民大驚,不意博應事變乃至於此。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

博為左馮翊。有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人妻,見斫,創著其頰。府功曹受賄,白除禁,調守尉。博聞知,以他事召見,視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禁自知情得,叩頭伏狀。博笑曰:“大丈夫固時有是。馮翊欲灑卿恥,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泄語,有便宜,輒記言。”因親信之,以為耳目。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他伏奸,有功效。博擢禁連守縣令,久之,召見功曹,閉絜數責以禁等事,與筆札,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隱匿,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且自疏奸贓,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拔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功曹後常戰慄,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 。[邊批:大手段人。]

【譯文】

漢朝人朱博(杜陵人,字子元,封陽鄉侯)本來是武官,不熟悉文官那一套。

後來擔任冀州刺史,巡行時,有數百名吏民阻在路上投訴,把官府也擠滿了。主政的官吏請他暫且留在縣裡,接見這些投訴的人以後再出發,想觀察朱博的反應。

朱博心中明白,告訴隨從到外面準備車駕,車駕備好以後,朱博走到車旁,看見投訴的人,就命令主政官明白地告訴他們:想控告縣丞尉的,刺吏不負責考察這種黃色綬印的官吏,必須各自到郡縣去;想控告黑色綬印的官吏的,都到管轄的處所,被官吏冤枉的人民,及有關盜賊訴訟的事,都到自己所屬的主政官吏處。

朱博停車裁決,四,五百人一下子都神速地離去。吏民大驚,想不到朱博應變事情的能力如此強。朱博後來得知,果然是老主政官教唆人民聚會,就將這個官吏處死。

朱博任左馮詡(京師統轄的官)時,有個長陵縣的大族尚方禁,年輕時曾私通別人的妻室,被刑的痕跡還留在臉上。功曹(郡府的屬吏)受賂,告訴朱博,請讓尚方禁擔任守尉。朱博知道以後,就以其他事由召見他,見他臉上果然有斑痕,朱博遂屏退左右的人,問他道:“這是什麼傷?”

尚方禁心知自己的事情無法隱瞞,就叩頭說明。

朱博笑著說:“大丈夫一時錯誤發生這種事,現在馮翊想為你洗清這個恥辱,你能為本官效力嗎?”

尚方禁又喜又懼,回答說:“一定盡死力報效大人。”

於是命令尚方禁不可泄漏,有機會的時候就記下別人的話。此後就以他為親信,把他當作耳目。

尚方禁每天早晚都會揭發一些盜賊及奸細,功效顯著,朱博就升他為連守縣令。過了很久,朱博召見功曹,關起門來責備他有關接受尚方禁賄賂的事,給他筆記讓他自己記錄接受的賄賂,一文錢都不能隱匿,只要有一點欺瞞就砍頭。功曹非常惶恐,老老實實記下受賂的事,一點都不敢遺漏。朱博了解實情後,就當場命令他改過自新,並拔刀削毀剛才的紀錄,讓他回去就任原職。

功曹後來行事謹慎,不敢有失誤,朱博也繼續提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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