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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為明代著名本草學家、醫學家、博物學者李時珍(1518~1593)所撰。此書是作者在繼承和總結明代以前本草學成就的基礎上,跋山涉水,親臨實地,進行多方考查,並廣泛向藥農、民間醫生、獵人、漁人、手工業者等勞動人民學習與採訪,積累了大量藥物學知識,參考各類著作800餘種,經過長期的艱苦實踐和認真鑽研,歷時數十年而編成的一部藥物學巨著。全書52卷,收載藥物共1892種(其中新增374種)。此書不僅綜合了大量前代藥物學的文獻,考正了過去本草學中的若干錯誤,並創立了較為科學的藥物16類分類法,記載了許多可貴的臨床經驗。本書既是一部偉大的中藥學著作,而且,又有著多方面的貢獻。其涉及內容極為廣泛,如在生物、化學、天文、地理、地質、採礦,以及歷史學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成就。所以可以說是一部有著世界性影響的博物學著作。這部巨著受到國內外科學界的重視,在中醫藥學史,乃至世界科學史上都有十分崇高的地位,自古至今,不但在國內多次再版,還被譯成(或部分譯成)多種外國文字,在世界各地廣為流傳。
我們這次以明萬曆十八年(1593)金陵胡承龍初刻本為底本,以明萬曆十一年夏良心、張鼎思等江西重刻本、清光緒十一年合肥張氏味古齋重校刻本為主校本,參考多種本草學著作及1975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劉衡如點校本,予以點校,並加以必要的注釋。在點校中,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力求保持原書的面貌,確有依據或明顯的錯、訛、脫、衍、倒之處,方予以改正,並出腳註說明;兩可或疑似之處,則不予更動,保留原樣,而儘可能加腳註說明。
2.為了便於現代讀者閱讀,採用新式標點及通行簡化字橫排。對繁簡字、古今字、異體字、俗體字,徑改不注;通假字則一般保留,或出腳註說明。
3.原書缺漏空白或模糊不清之處,有據可考者,則予以補入,並加腳註說明;無據可考者,則保留空白,儘量出腳註說明。
4.原書的理論、觀點,即便有可議之處,一律保留不動。文詞古奧而對懂之處,加以必要注釋,一般不加評議見解,以利於讀者理解原意。
5.為了適應橫排本的排版特點,原書中表示上、下文的“右”、“左”,一般改為“上”“下”。
6.為了保持原書中圖表的原貌,凡圖表中的繁體字,一般不作改動。
最後要說明的是,由於時間等因素,書中難免會存在一些錯誤與疏漏,懇請廣大同道與讀者批評指正。
目錄
本草綱目總目
第一卷序例上
第二卷序例下
第三卷百病主治藥上
第四卷百病主治藥下
第五卷水部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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