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化吃喝

本地化吃喝

本地化吃喝是指為徹底剎住公款吃喝風,河南省信陽市紀委特別制定了《公務接待費限額管理規定》,並於2011年6月1日起執行。《規定》要求,在本市範圍內公務接待活動中,只能抽河南煙、喝本地酒、吃信陽菜。

地方保護主義

公務接待於公務活動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必要組成部分,而“禮尚往來”中,以菸酒吃飯為基本的聯絡方式,可謂人之常情。但萬事有個度,“公款一餐飯,百姓幾年糧”,顯然是超出了公務接待的合理範疇。河南信陽市為剎住公款大吃大喝之風,出台專門規定,無疑值得肯定。
不過,研讀規定後,針對信陽能否有效剎住公款吃喝之風,答案並不令人樂觀。該看到,其關鍵手段是“抽河南煙、喝本地酒、吃信陽菜”。依官方解釋,此規定實則要求公務接待不追求奢侈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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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這種認識比較符合“省情”。舉個例子,河南比較有名的本地煙“帝豪”、“紅旗渠”等,最貴的一般也不過20元一包,這個價顯然擠不上高檔煙行列,與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更有雲泥之別。如今,要求公務接待只抽本地煙,至少是較好地限制了同等單位煙量的費用,有利於對公務接待費實行限額管理。
但令人質疑之處也正於此:一是外地菸酒並非都名貴,幾乎各省都有便宜煙。因此,如果單純為限制公務接待費用,是否局限於接待產品本地化,並非問題關鍵。試想,如果有官員想抽外地某品牌10元一包的煙,你非要他抽20元一包的本地煙,這於扼殺公款吃喝顯然是個諷刺。二是限額管理的合理性。如果所限費用額度足以讓公務接待享用奢侈名貴,所謂“抽河南煙、喝本地酒、吃信陽菜”的良好初衷很容易遭遇“分批擺酒”“分期宴請”等掣肘。
因此,規定若不能在以上方面有所作為,本地化接待搞不好成了地方保護主義。畢竟,回顧過去,以紅頭檔案要求公務員抽本地煙喝本地酒的地方,並不在少數,且有官員就曾直指:煙、酒都是高稅產業,外地煙、外地酒,政府只能收到消費稅,本地菸酒除消費稅外,地方還能拿到增值稅,都是抽菸、喝酒,不如促銷地產煙、地產酒,這樣對地方貢獻大。
說到底,信陽該規定與百姓所期待的打擊公款吃喝,還有相當距離不管是消費外地產品還是當地的,本質上都是公款吃喝;不管吃多少喝多少,依然是公款吃喝。一個對納稅人負責的政府,理當是抱著對公帑高度負責態度,嚴格禁止一切不合理不正常的公款吃喝。這是一個性質問題,畢竟任何一包煙、一滴酒、一盤菜,都可能以喪失原則、損害公共利益為代價。
其實,公款吃喝難治的有關共識已經存在,例如相當多的公務接待費用在預算外循環,又例如政府既是預算的編制者,也是預算的執行者,難以有效監督,等等。基於此,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的公務接待本地化,畢竟是隔靴撓癢,化解公款吃喝之風還得順藤摸瓜,回歸共識。例如制定詳細的可操作性強的公務接待標準,並適時將預算乃至公款吃喝清單放置到陽光下,接受人大、社會的監督;同時,建立事後倒查機制,加大對公款吃喝打擊力度等。這些措施若都用上了、用好了,才能從根本上消弭公款吃喝之風。

“坑爹”式整治

對於公款吃喝,各地治理手段不斷“創新”。現在河南信陽又傾情“奉獻”了一個——只能抽河南煙喝本地酒。如果這也叫整治公款吃喝,真是天下奇聞。更離譜的是,居然大言不慚稱“公款吃喝這一長期被公眾詬病的頑疾有望得到緩解。”這種自說自話的“自我誇張”,本身就是對整治“公款吃喝”的反諷。
公款吃喝該如何整治?只抽河南煙,喝本地酒,顯然是個“錯誤的美麗”,只要公款吃喝還在,完全可以將河南煙換成中華煙,完全可以將茅台、五糧液換成“河南茅台”、“信陽中華”,只需在餐費單上換一個名目就行,反正飯店不吃虧。
整治公款吃喝要動真格,首先要有嚴格的標準。超過標準的,即便是抽河南煙喝本地酒也不行。況且,本地菸酒難道沒有高檔的嗎?其次,要公開。只要賬目公開,接受公眾監督,什麼樣的公款吃喝整治不了?再次,就要嚴加懲罰。對違反規定的,將按照超出核定額度比例予以處理。對嚴重違反規定或違紀行為的,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分管領導和有關財務人員的責任。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信陽整治公款吃喝,都像是個“坑爹”式整治,其結果不是“浮雲”還會是什麼?

有辦法缺決心

某些地方政府為了讓肥水不流外人田,為本地的稅收作出貢獻,拉動本地內需,常常會出台一些荒誕的規定,比如每個單位每年要喝多少本地酒,抽多少本地煙……諸如此類的規定,許多年前都曾經出現過,據說還一直存在著。而出台這類規定的一般來說是政府部門,河南信陽這次的不同之處在於,是紀委下文,理由是“為了徹底剎住公款吃喝風”。

抽本地煙、喝本地酒、吃本地菜,就能緩解公款吃喝這個頑疾?這也太神奇了。如果這樣的話,也不用加入WTO,只需要重拾“地方保護主義”,各自為政,各行其是,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也不用花費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搞監督了,就這樣喝著本地酒、抽著本地煙,輕輕鬆鬆就把反腐敗給搞定了。喝了信陽酒,腐敗靠邊走!如此神奇功效,何不在全國推廣信陽經驗?
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為拉動本地GDP增長,一些眼光狹隘的部門畫地為牢,出台一些荒誕的“吃喝本地化”規定,多少還有可以理解之處。那就是試圖以公款消費來拉動內需,促進本地企業發展。
但要治理公款吃喝也用如此“本地化”,只能說是一種無奈下的考量———既然腐敗無法避免,那么乾脆“肉爛在自家鍋里”,對本地來說或許還是有些好處的。可如此一來,就不是整治公款吃喝,而是肯定公款吃喝的“豐功偉績”了,這就好比是借反腐敗之名來為腐敗正名,打著反腐敗的幌子為腐敗招魂。管他喝什麼酒、抽什麼煙,其中如果有腐敗,還一樣是腐敗,不能因為換了一個名號,就改變腐敗的性質。其實啊,要整治公款吃喝,還是那句老話:“不缺辦法缺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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