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版雕刻

木版雕刻

木版雕刻是指一種使用特定木刻工具(WOODCUT TOOLS)於木板上雕刻的凸版印製(RELIEF PRINTING)技術,並可用以創作版畫原作(ORIGINAL PRINT)。其木料是沿樹幹縱向切割下來的刨平板材,因此木紋均相互平行。這是與木口木刻(WOOD ENGRAVING)最重要的區別,後者帶橫截木材而成的斷面紋理。

傳統的木刻板材是晾乾的硬木,如蘋果木、梨木、山毛櫸木或懸鈴木。20世紀中葉,大量出現的套色木刻使得人們開始選用便宜而速成的軟木,如松木。傳統木刻是不用軟木的,因為它不像紋理密實的板材那樣可以任意從各個角度落刀,還因為其上的紋理會印製到成品上。然而,當代版畫家們卻將後一種特點發展為一種製作大型版畫時獨特的版面效果,這樣木紋的圖案成了作品的組成要素之一。如今,在凸版印刷(RELIEF BLOCK PRINTING)中,也會運用原木板面所具有的深重紋理,那些木紋多半是經日曬雨淋,或用鋼刷處理過而產生的。在許多木刻中,大部分木料將被刻去,現今的平面藝術家們常用帶有各色常規附屬檔案的小電鑽以加快刻板的進程。木刻以手持滾筒(BRAYER)上墨,19世紀以前則是用上墨皮墊敷墨。若木板厚度與標準字高(TYPE-HIGH)一致,它就可以用普通平台印刷機印製。藝術家工作室里仍廣泛採用手工印製法:先把樣張置於上墨的版面上,另用一張紙或薄卡紙覆蓋其上,最後用平滑工具,如馬連(BAREN)或大木勺球底,摩擦整個表面並將墨轉印到紙上。木刻是從過去在紡織品印上利用木板印刷圖案的方法所發展而來的,於14世紀末在歐洲開始出現,最古老的木刻版畫是撲克牌。15世紀時的木刻書(BLOCK BOOKS)上有多為手繪上色且簡單線形的插圖裝飾。儘管這些以宗教為主題的早期作品在製作技術和繪畫技巧上均顯粗陋,但到了16世紀初,德國木刻從技術和美感價值上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這些能工巧匠們把阿爾布雷希特·丟勒(Albrecht Dürer,1472-1528)、盧卡斯·克拉納赫(Lucas Cranach,1472-1553)等藝術家的作品完美地再現出來,而小賀爾拜因(Hans Holbein the Younger,1498—1543)的《死神之舞》更是由木刻大師魯茲伯格(HansLützelbetger) 刻印出來的。匠人們高超的技藝,令藝術家只需察看一下木刻的實際效果便可直接刊印了。同時,木刻在義大利也得到發展,矯飾主義畫家弗拉切斯科·帕爾米賈尼諾(Francesco Parmigianino,1503-1540)的許多素描均由烏戈·達·卡爾皮(Ugo da Carpi)製作成木版。在尼德蘭,受到丟勒極大影響的路加斯·范·萊登(Lucas van Leyden,1494-1533)也致力於此。雖然至16世紀,木刻仍被用做書籍插圖製作,但也在此時,它們更獨立地成為原作版畫。17世紀,美術創作中使用的線雕版刻和蝕刻版重新使木刻回歸為一種複製技術;18世紀,其複製功能又被木雕刻版所取代;到了19世紀後半葉的法國,它又作為一種藝術手段而得到復興,當時的高更(Gauguin)和米勒(Millet)都用其進行創作。愛德華·蒙克(Edvard Munch)通過自己設計、刻印木版,對這種藝術樣式進行了廣泛的試驗,從而大大地推動了它的復興。亦見CHIAROSCURO WOODC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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