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進行貿易的對象不是產品而是服務,即交易過程中提供的不是實物產品而是服務產品。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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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又稱勞務貿易,指國與國之間互相提供服務的經濟交換活動。服務貿易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服務貿易是指一國以提供直接服務活動形式滿足另一國某種需要以...
概念提出 興起與發展 提供方式 功能 現狀分析 -
國際服務貿易契約
依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第l條第2款的規定,國際服務貿易契約應理解為:不同國家的居民就服務貿易所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服務貿易總協定》的規定,闡述了國際服...
契約概念 形式種類 契約內容 適用原則 -
金融服務貿易
金融服務貿易是指通過金融服務業進行的貿易。金融服務貿易是服務貿易的一種。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金融服務附屬檔案的定義,金融服務是指成員國的金融服務提...
內容 主要模式 中國現狀 相關協定 貿易協定 -
融資性貿易
所謂“融資性貿易”,是指參與貿易的各方主體在商品及服務的價值交換過程中,依託貨權、應收帳款等財產權益,綜合運用各種貿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擔保工具,實現獲得...
基本信息 特徵 法律風險 風險防控 具體措施 -
服務貿易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
第一,世界服務貿易發展速度超過貨物貿易發展速度。 (二)“十一五”期間中國服務貿易穩步發展,為“十二五”時期服務貿易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是服務貿易...
簡述 出台背景 主要內容 實施安排 -
走向21世紀的國際服務貿易
世界服務貿易的發展規模第二節 中國的服務貿易發展第一節 北京市服務貿易的發展第一節
內容介紹 作者介紹 作品目錄 -
服務貿易總協定
《服務貿易總協定》是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的第一套有關國際服務貿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邊協定。於1995年1月正式生效。其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
概述 目錄 內容簡介 -
《服務貿易總協定》
《服務貿易總協定》是適用於各成員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本協定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要求任何成員提供那些一旦公開會阻礙法律的實施或違背公眾利益,或損害特定公營或私...
第一部分 範圍和定義 第一條 範圍和定義 第二部分 一般義務和紀律 第二條 最惠國待遇 -
國際電信服務貿易
《國際電信服務貿易》,杜振華編著,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出版,2006年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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