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漏”就是煩惱。
眾生不明白一切法緣生緣滅、無常無我的道理,在無常的法上貪愛追求,在無我的法上執著為“我”,或為“我所有”,這叫“惑”。“惑”使人煩惱,所以又叫做煩惱。
煩惱的種類極多。貪(貪慾)、嗔(嗔恨)、痴(不知無常無我之理等第)是三毒,再加上慢(傲慢)、疑(猶疑)、惡見(不正確的見解如常見、斷見等),組成六根本煩惱。由於煩惱造種種業。
業(Karma)就是行為(身業)、言語(口業)、思想(意業)的活動。
煩惱和業引生未來或為人,或為地獄、鬼、畜生的身心,於是又起煩惱,又造業,又生身心,生死輪迴沒有休歇。而生死輪迴是苦的。以人生而論,一般地說有八苦:生苦(嬰兒出生之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與所愛分離之苦)、怨憎會苦(與所怨憎的聚會之苦)、所求不得苦、五取蘊苦。世間有無量的苦。苦不是孤立的自己生起來的,也不是造物主給予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因緣的。
註:五取蘊即五蘊,取就是煩惱,人地色、受、想、行、識因煩惱而生,又能生煩惱,所以叫取蘊。五蘊剎那遷流變壞,為生老病死等苦所集,所以是苦。
俱舍論二十二卷三頁云:唯受一分,是苦自體。所余並非。如何可言諸有漏行,皆是苦諦?頌曰:苦由三苦合;如所應一切,可意非可意。余有漏行法。論曰:有三苦性。一、苦苦性,二、行苦性,三、壞苦性。諸有漏行,如其所應,與此三種苦性合故;皆是苦諦,亦無有失。此中可意有漏行法,與壞苦合,故名為苦。諸非可意有漏行法,與苦苦合,故名為苦。除此所余有漏行法,與行苦合,故名為苦。何謂為可意非可意余?謂樂等三受。如其次第,由三受力,令順樂受等諸有漏行,得可意等名。所以者何?若諸樂受,由壞成苦性。如契經言:諸樂受,生時樂,住時樂,壞時苦。若諸苦受,由體成苦性。如契經言:諸苦受,生時苦,住時苦。不苦不樂受,由行成苦性。眾緣造故。如契經言:若非常;即是苦。如受,順受諸行,亦然。
FROM:【《法相辭典》朱芾煌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