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張耒或蘇軾詩作]

《有感》是宋代詩人張耒(一說蘇軾)創作的一首七言古詩。此詩前半部分描寫了兒童在模仿官府,進行手持鞭子抽打“罪犯”的遊戲時受到了他父親的嘲笑與辱罵的情景;後半部分主要是議論,對詩中的父親作了批評,對其兒子作了辯護。全詩熔嬉笑怒罵、冷嘲熱諷於一爐,既嚴肅尖銳,又幽默風趣,有力地諷刺了鞭笞、虐害百姓的酷吏之行為,顯示出作者卓越的諷刺藝術才能。

作品原文

有感

兒童鞭笞學官府 ,翁憐痴兒傍笑侮 。

翁出坐曹鞭復呵 ,賢於群兒能幾何 ?

兒曹相鞭以為戲 ,翁怒鞭人血滿地 。

等為戲劇誰後先 ?我笑謂翁兒更賢。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⑴兒童:一作“群兒”。鞭笞(chī):鞭打。

⑵翁:父親。傍:即“旁”。鞭:用作動詞,鞭打。下文兩個“鞭”字意同。笑侮:嘲笑戲弄。《晉書·劉毅傳》:“陳平、韓信,笑侮於邑里,而收功於帝王。”

⑶坐曹:指官吏在衙門裡辦公。《漢書·薛宣傳》:“及日至休吏,賊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呵:呵斥。

⑷群兒:一群小兒。幾何:多少。

⑸兒曹:猶兒輩。《史記·外戚世家褚少孫論》:“是非兒曹愚人所知也。”

⑹滿:一作“流”。

⑺等:同樣。戲劇:兒戲,遊戲。

白話譯文

兒童手拿鞭子,正在鞭打“犯人”,父親憐愛不懂事的孩兒,在一旁用嘲笑侮辱的語言教育孩子。那父親為官坐在衙門裡邊,對那些犯人們連鞭打帶呵斥的,他的做法,比起那些不懂事的孩子們,能好得了多少?兒童打“犯人”,兒戲而已,而他父親鞭打真的犯人,把人打到皮開肉綻鮮血滿地。同為鞭笞人的戲劇到底是誰最早演習的?我笑對老翁說:“還是您兒子比您更好!”

作品鑑賞

這是一首饒有趣味的諷刺詩,是諷刺官僚作威作福、虐害人民的作品。

遊戲其餘對現實生活的模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兒童的遊戲可以反照出現實社會的影子。“群兒鞭笞學官府”,官府有所行,以至於為群兒普遍仿效,這本身即構成對官府的一種絕妙的諷刺。詩人起筆即感於斯,發於斯,成為全篇立意之所在。然而,一般性的諷刺缺乏深度和力量,文學作品總是以個別反映一般,以具體反映抽象。於是,接下來詩人輕輕拈出一“翁”字。這個“翁”,出場時作者先不明說。“翁憐痴兒傍笑侮”,此翁雖不理解兒童遊戲的心理,然而忠厚長者之態可掬。下文才說,原來笑兒童遊戲為“痴”者,竟是兒童遊戲模仿的對象,即“坐曹鞭復呵”的官翁自己,這是絕妙的嘲諷。翁之前後兩副面目的鮮明比照,構成全詩又一層戲劇性的諷刺。用人物自己的手摘下人物自己的假面具,這就是諷刺的真正力量。接著,詩人提出一個饒有趣味的問題:翁“賢於群兒能幾何”?翁與群童誰更賢,問題的提出本身就是對翁的極大諷刺,可見詩人特地拈出官府一“翁”的用心的良苦。隨著問題的提出,五六句便以“兒曹相鞭”與“翁怒鞭人”兩相比照,構成又一層戲劇性的諷刺。“兒曹相鞭”,不過逗樂為戲,天真無邪;“翁怒鞭人”,則是以人命為兒戲。“等為戲劇”,卻又如此不同。至此,詩人才以一評判者的身份就勢下一斷語:“我笑謂翁兒更賢。”一個“笑”字,於輕快的語調中盡挖苦諷刺之能事,應前面翁之笑兒童,更顯得趣味無窮,笑人者終為人所譏笑。

中國的諷刺詩,用淺顯平易的語言,去表現重大的政治內容,至白居易始成大觀。張耒的詩歌創作,大體也走著這樣的道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張耒“詩務平淡,效白居易”,這是沒錯的。《有感》一詩便可代表其基本風格。有趣的是,白居易有《觀兒戲》一詩,雖立意與這首詩不同,但構思的前後相循之跡則是可尋的。但比起白居易的諷諭詩來,《有感》自有其特色。白詩“刺”味有餘,而“諷”味不足,《有感》則熔嬉笑怒罵、冷嘲熱諷於一爐,既嚴肅尖銳,又幽默風趣,顯示出卓越的諷刺藝術才能,是對白居易諷刺詩藝術的新發展。

作者爭議

此詩作者有爭議,一說為張耒,一說為蘇軾。此詩既見於張耒的《張右史文集》,題為“有感”;又見於蘇軾的《東坡七集》,題為“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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