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出處
月下老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指主管男女婚姻的神仙。月下老人的形象,據沈三白《浮生六記》說:“一手挽紅絲,一手攜杖懸婚姻簿,童顏鶴髮,賓士於非煙非霧中。”
典出唐朝 李復言所著《續玄怪錄· 定婚店》。唐朝韋固年少未娶,某日夜宿宋城,在旅店遇一老人,靠著一口布袋,坐在月光下,翻看著一本書,像在查找什麼。韋固問老人家在翻查什麼,老人答到:“天下人的 婚書。”韋固又問袋中何物,老人說:“袋內都是紅繩,用來系住夫婦之足。雖仇敵之家,貧富懸殊,天涯海角,吳楚異鄉,此繩一系,便定終身。”由於這個故事的流傳,使得大家相信:男女結合是由月下老人系紅繩,加以撮合的,所以,後人就把媒人叫做“月下老人”,簡稱為“月老”。形象特徵
月下老人形象常被塑造成白鬍多須,臉泛紅光,左手挽著紅絲,右手拄的拐杖上掛著姻緣簿。他袋中藏有赤繩,並據姻緣簿所載,將赤繩暗系在男女雙方的腳上,使他們結為夫妻。凡未婚男女可祈得到理想中的終身伴侶,已婚男女瞻拜月老後,可期婚姻和美、白頭偕老。
典故淵源
簡介
唐·李復言《續幽怪錄·定婚店》:“韋固少未取,旅次宋城,遇老人倚囊而坐,向月撿書,因問之。答曰:‘此幽明之書。’固曰:‘然則君何主?’曰:‘主天下之婚姻耳。’回問囊中赤繩子,曰‘以此系夫婦之足,雖仇家異域,此繩一系之,終不可易。”
原文
杜陵韋固,少孤。思早娶婦,多歧,求婚不成。貞觀二年,將游清河,旅次朱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馬潘昉女為議者,來日,期於店西龍興寺門。固以求之意切,且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於階上,向月簡書。覘之,不識其字。固問曰:“老父所尋者何書?固少小苦學,字書無不識者,西國梵字亦能讀之。唯此書目所未覿,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間書,君何得見?”固曰:“然則何出也?”曰:“幽冥之書。”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當來也。幾幽吏皆主生人之事,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則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牘耳。”固喜曰:“固少孤,常願早娶,以廣後嗣。邇來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與議潘司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婦適三歲耳。年十七,當入君門。”固問:“囊中何物?”曰:“赤繩子耳,以系夫婦之足,雖仇敵之家,貴賤懸隔,天涯從宦,吳楚異鄉,此繩一系,終不可逭。君之腳已繫於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為?”曰:“此店北,賣菜家嫗女耳。”固曰:“可見乎?”曰:“嫗陳姓,常抱之來賣菜於是。能隨我行,當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書揭囊而行,固逐之,入米市。有眇嫗抱三歲女來,敝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殺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當食大祿,因子而食邑,庸可殺乎?”老人遂隱。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幹事能,為我殺彼女,賜汝萬錢。”奴曰:“諾。”明日,袖刀入菜市中,於眾中刺之而走。一市紛擾,奔走獲免。問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間耳。”後來婚終不遂。又十四年,以父蔭,參相州君,刺史王泰俾攝司戶掾,專鞫獄,以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華麗。固稱愜之極。然其眉間常貼一花鈿,雖沐浴閒處,未嘗暫去。歲余,固逼問之,妻澘然曰:“妾郡守之猶子也,非其女也。疇昔父曾宰宋城,終其官。時妾在襁褓,母兄次歿。唯一莊在宋城南,與乳母陳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給朝夕。陳氏憐,不忍暫棄。三歲時,抱行市中,為狂賊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間,叔從事盧龍,遂得在左右,以為女嫁君耳。”固曰:“陳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盡言之,相敬愈極。後生男鯤,為雁門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知陰騭之定,不可變也。宋城宰聞之,題其店曰“定婚店”。譯文
唐朝時杜陵(今西安)有個名叫韋固的人,他到宋城(今河南商丘)去旅行,住宿在南店裡。一天晚上,韋固走出南店,看到斜月下有一個老人靠著一個布袋,坐在階梯上,借著月色看書,韋固便好奇地走近。老人告訴韋固,這書記錄著天下男女的姻緣,布袋裡的紅繩,是用來系住有緣男女的腳,將來會結成夫妻。老人還告訴韋固,他的妻子是市場賣菜盲婦懷裡的三歲小女孩。韋固聽了很不高興,覺得盲婦的小女孩既貧賤,又醜陋,根本配不上自己。韋固氣得找僕人刺殺小女孩,但僕人無從下手,只在小女孩眉心劃了一刀。轉眼過了十四年,韋固娶了相州刺史王泰的侄女,人長得很美,只是眉間常貼著一片段預告子,連沐浴時都不曾拿掉。韋固覺得很奇怪,於是便逼問妻子,妻子說:“小時候流落到菜市場賣菜,被僕人抱著,不知哪來的狂,刺了一個刀,留下了傷疤,所以用花子遮蓋。”韋固聽了,突然想到十四年前的往事,便緊張地問說:“那保母是不是一個失明的婦人?”妻子答說:“是啊!”韋固驚訝不已,想到當年月下老人說的話,深覺男女的姻緣,果真是上天注定,沒有人可以改變。此事傳到宋城,宋城的地方官即將南店題為“定婚店”。因為故事中的月下老人正是掌管人間姻緣的人,所以後來“月下老人”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主管男女婚姻的神。亦借指媒人。
用法
偏正式;作主語、賓語、定語;指媒人
用法一
語義說明指主管男女婚姻的神。
使用類別用在“婚姻之神”的表述上。
例句
許多未婚男女到廟裡祈求月下老人賜給美好姻緣。
在民俗觀念中,想要擁有美好的姻緣,就該向月下老人求助。
他們相信這段姻緣是月下老人促成的,所以婚後特地來這間廟裡還願。
經過一番波折,他們還是結成夫婦,冥冥之中或許真有月下老人從中撮合。
用法二
語義說明指媒人。
使用類別用在“婚姻媒人”的表述上。
例句
多虧了你這個月下老人,他們才能終成眷屬。
他們請了經理來當月下老人,撮合了這樁婚事。
我們能夠結為夫婦,真該好好感謝他這位月下老人的牽線。
真是姻緣巧合,我在無意間扮演了月下老人,撮合這對新人。
文化內涵
婚戀命定觀
月下老人以赤繩相系,確定男女姻緣,反映了唐人 姻緣前定的觀念,是唐人命定觀的表現之一。唐人以為,人的命運,不是自己可以確定和改變的,“天下之事皆前定”(《感定錄.李泌》),“人遭遇皆系之命”(《紀聞.王》),“人事固有前定”(《續 定命錄.韓泉》)。唐人的這種前定觀念,當然也表現在婚戀方面,“結縭之親,命固前定,不可苟求”(《續玄怪錄.鄭虢州騊夫人》),“伉儷之道,亦系宿緣”(《玉堂閒話.灌園嬰女》)。
月老形象的出現,正是這種命定觀在婚戀領域的藝術化、形象化。其實,在李復言《續玄怪錄·定婚店》之前,唐人小說中還有類似的形象,戴孚《廣異記.閻庚》云:
仁亶見其視瞻非凡,謂庚自外持壺酒至,仁亶以酒先屬客,客不敢受,固屬之,因與合歡。酒酣歡甚,乃同房而宿。中夕,相問行禮,客答曰:“吾非人,乃地曹耳,地府令主河北婚姻,絆男女腳。”仁亶開視其衣裝,見袋中細繩,方信焉。
這裡自言為地曹的“客”,即是“主河北婚姻”者,同樣是通過以袋中之繩“絆男女腳”的方式,確定世間男女姻緣。可見,在唐代,婚姻前定、主於地府冥司是流行和普遍的觀念。世間男女之所以能成為夫妻,是由於地府冥吏以繩相系,是冥冥之中的命運安排。
月老於月下結繩以定婚姻的形象,更具詩意,因而流傳更廣,遂成為故實,月下老人也因此成為民間家喻戶曉的婚姻之神。
牽紅絲
《定婚店》中的月老和《閻庚》中的地曹以繩系男女腳以訂婚姻,是唐人命定觀念在小說中的形象化呈現,古代男女成婚儀式上拜天地父母時牽紅帶的安排,也是由此逐漸演化而來。
在唐代的現實生活中,也已經有用繩相系的方式來選擇配偶的記載。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卷上《牽紅絲娶婦》條中所載郭元振擇婦之事,即是此類:
郭元振少時,美風姿,有才藝,宰相張嘉貞欲納為婿。元振曰:“知公門下有女五人,未知孰陋,事不可倉卒,更待忖之。”張曰:“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誰是匹偶,以子風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五女各持一絲,幔前使子取便牽之,得者為婿。”元振欣然從命,遂牽一紅絲線,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後果然隨夫貴達。
此事《山堂肆考》等書亦載,張嘉貞有五女,郭元振不能確定到底娶誰,便用紅絲相系而牽的辦法挑選,這就是所謂的“紅絲結褵”。當然,此事實出於傳聞(洪邁《容齋隨筆》卷一《淺妄書》有辯駁,可參看),然亦可見此類婚姻觀念與習俗在民間的起源與演進。
拴紅線後來成為一種婚禮儀式, 到了宋代逐漸演化為 “牽紅巾”,宋人吳自牧在《夢梁錄·嫁娶》中有詳細記載。到了清代,又變成在婚禮中扯起紅帛或紅布,新郎、新娘“各持一端,相牽入洞房”。這種拴紅線、牽紅巾或紅布的風俗,至現代在有的漢族與少數民族地區還能見到。
古籍記載
《 浮生六記》:“世傳月下老人專司人間婚奐鶳,今生夫婦已承牽合,來世姻緣亦須仰藉神力。”清· 文康《 兒女英雄傳》:“莫非他心裡有這段姻緣,自己不好開口,卻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先說定了我的事,然後好借重我爹媽給他作個月下老人。”
《兒女英雄傳》:“今日這喜事,不但有媒有妁,並且還請得是成雙成對的媒妁,餘外更多著一位月下老人。”
《 老張的哲學》:他們信教的不供神,和不供子孫娘娘,月下老人一樣。
明·無名氏《 女真觀》第三折:“你權做個撮合山主親的月下老,俺兩個銜環之報,成就了碧桃花下鳳鸞交。”
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57回:“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紅線拴的,再不能到一處。”
《 紅樓夢》:“自古道:‘千里姻緣一線牽。’管姻緣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預先注定,暗裡只用一根紅絲,把這兩個人的腳絆住。”
清· 陳忱《 水滸後傳》第十二回:正是一對佳人才子。雖在海外,也是一國駙馬,富貴無窮。況天緣是月下老人赤繩系定的,不必多疑。
月老祠堂
中國有不少月老祠,其中杭州月老祠堂,為有史可查最早供奉月老的場所,始建於唐宋,據《西湖筆叢》記載,古時杭州的“月下老人祠”,原在孤山。祠內正中有月老塑像一尊,手執“婚書”,神色和藹,似在祈求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楹聯叢話》說,月下老人祠有副金書妙聯,是集古代劇本《琵琶記》、《西廂記》的成句而成:“願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屬;是前生注定事莫錯過姻緣。”
明朝時期,“白雲上人”在南宋御園“翠芳圓”舊址建庵,起名“白雲庵”。
清朝時期,“月下老人祠”遷入其中,更名為“月老祠”,解放後又更為“月老祠堂”。
白雲庵不是尼姑庵,裡面都是清修的僧人、道人。清末,這裡曾經成為“革命黨人”的秘密據點,徐錫麟、秋瑾、孫中山等都在白雲庵有過活動。思想進步的道人僧侶也加入了反清組織,辛亥革命勝利,白雲庵名極一時。後經歷抗日展成,白雲庵被日寇焚毀,月老祠堂也未能倖免,後於1946年重建
建國後,著名道長岳崇岱途經杭州,到白雲庵月老祠講道,仔細研究了白雲庵月老祠的歷史及所在方位,為求免於戰爭襲擾,保一方平安,遂根據易經五行,及其建築風格,更名為“月老祠堂”。隨著西湖景區對外開放,遊客越來越多,白雲庵已不適合清修的需要,月老祠堂的道人便移居杭州周邊,繼續潛心修行。月老祠堂也逐漸被人淡忘。
相關證據
牽紅絲確有其事
《定婚店》中的月老和《閻庚》中的地曹以繩系男女腳以訂婚姻,是唐人命定觀念在小說中的形象化呈現,而這一男女腳的細繩,雖為於小說家想像和虛構,也卻堪稱絕妙,我想,古代男女成婚儀式上拜天地父母時牽紅帶的安排,恐怕也是由此逐漸演化而來。
其實,在唐代的現實生活中,也已經有用繩相系的方式來選擇配偶的記載。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卷上《牽紅絲娶婦》條中所載郭元振擇婦之事,即是此類:
郭元振少時,美風姿,有才藝,宰相張嘉貞欲納為婿。元振曰:“知公門下有女五人,未知孰陋,事不可倉卒,更待忖之。”張曰:“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誰是匹偶,以子風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五女各持一絲,幔前使子取便牽之,得者為婿。”元振欣然從命,遂牽一紅絲線,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後果然隨夫貴達。
此事《山堂肆考》等書亦載,張嘉貞有五女,郭元振不能確定到底娶誰,便用紅絲相系而牽的辦法挑選,這就是所謂的“紅絲結褵”。當然,此事實出於傳聞(洪邁《容齋隨筆》卷一《淺妄書》有辯駁,可參看),然亦可見此類婚姻觀念與習俗在民間的起源與演進。
藝術化
月下老人以赤繩相系,確定男女姻緣,反映了唐人姻緣前定的觀念,是唐人命定觀的表現之一。唐人以為,人的命運,不是自己可以確定和改變的,“天下之事皆前定”(《感定錄·李泌》),“人遭遇皆系之命”(《紀聞·王》),“人事固有前定”(《續定命錄·韓泉》)。
唐人的這種前定觀念,當然也表現在婚戀方面,“結縭之親,命固前定,不可苟求”(《續玄怪錄·鄭虢州騊夫人》),“伉儷之道,亦系宿緣”(《玉堂閒話·灌園嬰女》)。
月老形象的出現,正是這種命定觀在婚戀領域的藝術化、形象化。其實,在李復言《續玄怪錄·訂婚店》之前,唐人小說中還有類似的形象,戴孚《廣異記·閻庚》云:
仁亶見其視瞻非凡,謂庚自外持壺酒至,仁亶以酒先屬客,客不敢受,固屬之,因與合歡。酒酣歡甚,乃同房而宿。中夕,相問行禮,客答曰:“吾非人,乃地曹耳,地府令主河北婚姻,絆男女腳。”仁亶開視其衣裝,見袋中細繩,方信焉。
這裡自言為地曹的“客”,即是“主河北婚姻”者,同樣是通過以袋中之繩“絆男女腳”的方式,確定世間男女姻緣。可見,在唐代,婚姻前定、主於地府冥司是流行和普遍的觀念。世間男女之所以能成為夫妻,是由於地府冥吏以繩相系,是冥冥之中的命運安排。
不過月老於月下結繩以定婚姻的形象,更具詩意,因而流傳更廣,遂成為故實,月下老人也因此成為民間家喻戶曉的婚姻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