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中共會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與會東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對縣委、縣政府和州紀委、州監察局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州委、州紀委和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監察部,省政府、省監察廳,州政府、州監察局和縣政府關於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各級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三)負責調查處理縣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各鄉鎮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州(駐縣)縣屬廠礦企事業單位縣管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行政紀律的案件。
(五)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的要求,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縣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縣的實施細則。
(八)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制定落實有關政策、規章制度的情況。
(九)會同各級各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全縣科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專項執法監察活動,參與有關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國家、省、州、縣重點項目、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阻礙執法工作的違紀案件,積極開展效能監察,承擔電子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檢查全縣性的糾風工作,對民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組織專項治理,直接調查處理糾風案件,承擔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州紀委、州監察局和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縣紀委、縣監察局職責,合署後的中共會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會東縣監察局內設八個職能室:
(一)辦公室 負責委局公文運轉、文秘、檔案、機要、保密、黨政紀案件管理、會務、書報征訂工作,起草紀檢監察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有關檔案,采編簡報信息,開展調研;負責紀檢監察新聞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以縣紀委、縣監察局名義與州紀委、州監察局和縣級部門、鄉鎮的聯繫,辦理州監察局和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交辦的有關行政監察工作事項和建議、提案;負責委局機關效能建設,後勤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幹部職工考勤、考核,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其幹部管理、培訓等事務。
(二)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各區域協調辦、鎮、鄉、縣級機關各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縣管幹部、全縣共產黨員、國家公務員違法違紀案件和其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各鎮、鄉黨委政府和縣級機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指導區域協調辦、鄉、鎮、部門紀檢組(紀委)的案件檢查工作。
(三)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縣紀委、縣監察局調查處理的案件和下級組織呈報審批的案件;複審、覆核黨員或國家公務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維護黨員和國家公務員的合法權利;承擔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下級紀檢組織的案件審理工作;負責結案案件的檔案管理工作,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宣傳黨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重點抓全縣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紀檢、監察理論研究和政策研究;研究總結提前介入審理重大、複雜案件的新途徑和辦法。
(四)控告申訴室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核查信訪案件;調查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分析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為領導機關和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督辦縣委、縣政府和州紀委、州監察局交辦的信訪件(或案件);承擔信訪件登記、呈批、轉辦、交辦、承辦和摘轉回復,信訪工作計畫、分析、報表、總結等檔案起草,信訪工作調研、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指導、檢查基層紀檢信訪工作。
(五)執法監察室 負責全縣性或重要執法監察活動的日常事務,參加州監察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阻礙執法工作的違紀案件;承擔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建設工程招投標、國有產權市場交易、政府採購以及安全生產等法規貫徹落實、政務公開、重大事項的決策執行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
(六)糾風工作室(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承辦縣政府糾風辦日常事務,負責起草全縣性糾風工作的有關檔案、報告和信息簡報,直接調查處理糾風案件,承擔治理商業賄賂、教育亂收費、公路“三亂”、涉農亂收費等損害民眾利益工作的組織協調,理論調研,牽頭組織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完成州糾風辦和縣政府安排的其他專項糾風工作任務。
(七)黨風廉政建設室(縣廉政建設辦公室) 負責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起草縣委、縣政府和縣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報告、總結等檔案材料,承擔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指導、檢查、考核工作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幹部考察、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事務,負責全縣科級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提供擬提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黨風廉政情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