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農業和糧食局

(三)縣種子管理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正股級1名)。 (七)縣農村經營管理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名(其中正股級1名)。 (八)縣農業場所管理辦公室,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正股級1名)。

根據《中共會昌縣委會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會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會字〔2010〕12號),組建會昌縣農業和糧食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種植業、養殖業、農業機械化、糧食流通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糧食流通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三)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和糧食項目規劃,提出相關支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安排意見,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
(四)擬訂促進農業、糧食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促進農業、糧食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農業和糧食科研、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科研活動、技術引進、成果鑑定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
(七)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實施。規劃和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調查與品質測報工作。組織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九)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肥料的監督管理。承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依法負責漁船、漁港、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農藥、獸(漁)藥、疫苗、農用柴油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組織實施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物和農業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一)制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環境保護、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二)管理原有農業場所資產,制定全縣規模農場的發展規劃並指導新農場建設,組織指導規模農場先行套用先進技術、進行科技開發、產品結構調整等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農業和糧食局內設4個職能股。
(一)秘書股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內外聯繫和重大活動的組織;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務公開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工作、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及技術職稱(等級)的評聘工作;負責本部門乾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編制局機關年度財務計畫、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保險等有關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農業計畫、項目的編報、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三)法制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宣傳農業和糧食部門有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本部門的執法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培訓;負責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和執法證報批的初審。
(四)農業股(科技教育股)
擬訂糧油作物生產的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糧油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檢驗和登記;組織農業抗災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負責農情信息工作。
擬訂經濟作物生產的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擬訂菜地保護與補償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經濟作物種苗管理工作;提出經濟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經濟作物遺傳資源保護。
擬訂畜牧業生產的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等工作;組織二級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獸醫生物製品的登記和審批;負責畜禽產品安全、種畜禽、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督管理;指導畜牧獸醫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飼料行業管理工作。
擬打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流通;組織、指導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控體系建設;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指導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水產服務體系建設。
擬訂農業和糧食科研、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負責農業和糧食科技成果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業和糧食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牽頭管理外來物種;承辦涉農社會團體組織管理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縣紀委(縣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其他事項

(一)管理縣畜牧獸醫局、縣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縣水產服務中心、縣菸葉產業辦公室。(其“三定”規定另行表述)
(二)縣農業技術推廣站(江西省農業廣播學校會昌分校),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和推廣服務工作;擬定農民培訓計畫和農業廣播電視教育事業發展規劃;開展除學歷教育外的各類農業崗位培訓,包括綠色證書培訓、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
(三)縣種子管理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負責制定行業近期和長期發展規劃,並對行業進行管理、指導和服務;負責全縣農作物優良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種子科技項目實施工作;負責全縣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種子生產基地、市場的監督管理。
(四)縣植保植檢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和農藥管理的技術指導、體系建設、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生物災害和植物疫情監測預警和防控工作。
(五)縣土壤肥料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編制5名(其中股級職數1正1副)。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耕地質量保養管理,參與基本農田劃定、保護和實施;負責土壤肥料的檢驗和質量監督工作。
(六)縣水產技術推廣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產技術的培訓和推廣工作;指導全縣水生動物防疫、病害防治工作;負責全縣漁業環境監督和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
(七)縣農村經營管理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組織對農民收入和農民負擔的調查、監測;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
(八)縣農業場所管理辦公室,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管理原有農業場所資產,制定全縣規模農場的發展規劃,組織規模農場先行套用先進技術、進行科技開發、產品結構調整等工作。
(九)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工作;依法組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以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申報、認定和發展工作;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牽頭協調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十)縣筠門嶺省際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為縣農業和糧食局下屬股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正股級1名)。主要職責:負責過境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監督,具體實施查證驗物和運載動物車輛防疫消毒工作。

辦公地址

會昌縣農業和糧食局
辦公地址:會昌縣嵐山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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