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本書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組織編寫、黃松有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2000至2005年中部分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文章。因這些解析文章以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終審判決為依託,充分闡釋了最高人民法院處理相關案件的裁判思路,具有理論嚴謹、解析透徹、權威性高的特點,對各級人民法院法官裁判案件以及律師代理案件具有重要的參考指導作用。
內容簡介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大法官任主編。自創辦以來,已經逐漸成為發揮民事審判指導功能、為民事審判實踐提供參考作用的重要平台。尤其是該書中刊載的大量的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文章,因其以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終審判決為依託,充分闡釋了最高人民法院處理相關案件的裁判思路,具有論理嚴謹、解析透徹、權威性高的特點,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 為進一步發揮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在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方面的獨特作用,形成滿足讀者需要和方便讀者閱讀的長效機制,編者決定將自2000年至2005年《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中全部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文章進行整合併獨立編輯成書,並計畫在今後每年定期出版。 此次編輯過程中,編者按照案件類型對所有解析文章進行了分類,並作了進一步的編校和梳理,還為較早出版的文章配加了法理提示,統一了文章的體例。
目錄
●建築工程結算糾紛案同一性質的契約在一個案件中的不同處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三建築工程公司與新疆通寶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有關違約責任的適用問題——永躍恆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西企業有限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並存的債務承擔或債務加入——杭州利星凱悅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中鼎世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與浙江中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代理關係的認定及契約法第402條的理解與適用——山西安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中鐵三局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人民政府、少年科技城籌委會辦公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太原市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法人權利義務變更、承接和繼受問題以及契約約定與規章規定的收費標準效力關係問題——太原三晉國際飯店、太原三晉大廈與山西省第六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築工程欠款糾紛抗訴案對級別管轄異議的處理——瀋陽乳業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北方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欠款糾紛抗訴案因項目轉讓而產生的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糾紛的處理——岳陽利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岳陽天龍建築裝飾公司、長沙市棉麻土產總公司、湖南眾立物業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抗訴案當事人對糾紛的解決方式約定不明時的訴權保護——義鳥市醫療投資有限公司與浙江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第三人依據發包方委託對工程結算報告出具審核意見的法律效力——山東世界貿易中心與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房屋確權糾紛案房地產權屬糾紛是否屬人民法院主管——西安市大興善寺與西安歌舞劇院、西安兒童藝術劇院確認房地產產權糾紛抗訴案以進入破產程式的債務人作為被告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應如何處理——維坊市坊子區人民法院山東坊子酒廠破產還債清算組與維坊市商業銀行房地產過戶糾紛抗訴案 ●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案含有城市道路的土地轉讓契約效力的認定——營口市新經濟區發展總公司與營口市新經濟區海南置地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雙方當事人均要求終止履行契約的處理——株洲開發區龍珠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株洲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土管理局與株洲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株洲市國土管理局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糾紛抗訴案名為合作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契約糾紛的處理——蘇州市新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廣州白雲利山發展公司、中國人保信託投資公司珠江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契約糾紛抗訴案對名為聯建實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的性質和效力的認定——武漢市武重房地產開發公司、武漢重型工具機廠與湖北省大通武漢物業公司聯合開發房地產契約糾紛抗訴案對無法繼續履行的有效契約應予解除——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土地局與青島迭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糾紛抗訴案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性質、效力的認定與處理——港澳國際珠江有限公司與廣東省信託房產開發公司惠州分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契約主體分立之後如何承擔民事責任——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步文鎮人民政府與三亞日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的效力以及解除條件的認定問題——成都君誠實業有限公司與成都遠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抗訴案關於按土地面積支付土地轉讓補償費用的問題——深圳華寶(上海)房地產開發公司與上海北橋房地產(集團)公司土地使用權糾紛抗訴案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無效——河南天坤交通旅遊有限公司與華明(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抗訴案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中部分條款無效的認定與處理——山西太原捷利實業有限公司與中國科學院山西煤炭化學研究所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國土局出讓的土地存在瑕疵,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上海虹城房地產有限公司與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土地使用權糾紛抗訴案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與臨沂鑫聖園公墓管理處土地使用權糾紛抗訴案對成片開發經營土地糾紛的處理——海南昌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海口海甸島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掛牌出讓公告的法律性質及締約過失責任的確定——時間房地產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玉環縣國土局出讓契約糾紛抗訴案 ●房地產項目轉讓糾紛案包銷契約與轉讓契約的認定與處理——福建龍宇房地產有限公司與福州市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福州金源房地產有限公司樓盤權益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對當事人是否具備房地產開發資格的認定——長春市舊區房屋改造管理處與長春星宇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在建項目轉讓契約糾紛抗訴案 ●房屋租賃糾紛案房屋預租契約的效力和契約解除後果——北京中糧廣場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和德俱樂部有限公司房屋租賃糾紛抗訴案房屋租賃契約效力的認定及處理——上海怡通房地產有限公司與上海春光服裝廠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抗訴案契約履行抗辯權的行使以及有效房屋租賃契約處於違法履行狀態期間房屋租金標準的確認——蘇州市郊區供銷集團公司與蘇州市宇航開發經營公司、蘇州市供銷合作總社、蘇州萬通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五研究院、蘇州市宇航商廈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抗訴案以劃撥方式取得用於市政公用設施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行為效力的認定與處理——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與重慶市墊江複合保溫材料總廠、昆明小林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糾紛抗訴案房屋租賃契約解除條件及解除後的處理問題——中國人民解放軍84916部隊與西安方圓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安華隆醫療器械公司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抗訴案村委會在集體土地上自建房屋出租應認定契約無效——西安市碑林區紫霧酒家與西安市統一征地管理辦公室、西安市碑林區永寧村村民委員會房屋租賃、侵權賠償糾紛抗訴案當事人以在建房屋作為租賃標的物簽訂《租賃契約》受國家法律保護——西安九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陝西兵器工業西北公司、西安市賽格商貿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契約糾紛抗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