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設立的高檢院辦公廳刑事技術室,1988年刑事技術室升格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同期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2000年高檢院合併檢察技術局、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和辦公廳信息技術室,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記為司法鑑定中心。 中心目前開展的鑑定項目包括法醫病理、法醫臨床、法醫毒物、文書鑑定、聲像資料、電子證據、司法會計等,現有鑑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級職稱,碩士以上學歷16人,擁有一批國內同行業中最先進的儀器設備。
職責
中心主要承擔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下級檢察院送檢的重特大和疑難案件的檢驗鑑定、文證審查等。堅持“辦案、科研、培訓”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務於檢察機關辦案,著眼於提高解決重大疑難案件的能力,基礎建設、專業人才、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顯著增強。2008年12月,中心有6類23項通過實驗室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