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成本供應商戰略的途徑
實施最低成本供應商戰略有以下兩種途徑:(1)不斷向供應商施加壓力,迫使供應商作出讓步。在這方面,沃爾瑪公司做得十分成功。沃爾瑪公司在確定供應商之前,先對供應商的勞動力成本、生產場所、存貨控制及運作管理情況進行質詢,充分了解供應商的經營管理狀況,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改進建議,迫使供應商進行生產流程改造,以便供應商降低成本,使供應商與沃爾瑪公司一道致力於低成本運作。這樣一來,供應商降低了成本,在本行業逐漸處於優勢地位;而與此同時,零售商也獲得了低成本的商品供應,取得了競爭優勢,出現了雙贏的局面。
(2)創立品牌,委託加工。這一途徑也為沃爾瑪公司所運用。對於某些日常消費量大,生產工藝簡單的商品,沃爾瑪公司採取委託製造商加工的辦法,這樣可以獲得相當廉價的商品。就國內零售企業來說,最成功的例子,莫過於恆源祥公司。該公司發掘老字號“恆源祥”進行商標註冊後,自己並未辦廠,而是委託相關生產企業定製生產各類羊絨毛線產品,而成為最優成本供應商。幾年下來,這家僅有營業面積幾十平方米、資產僅幾十萬元的門店,成為擁有幾千萬身家的上市公司。
最優成本供應商戰略從競爭地位的角度來看有著很大的吸引力。它能夠通過從戰略著重點的角度尋求低成本和差別化之間的平衡,創造超值的顧客價值。實際上,它是一個複合戰略,公司可以綜合低成本和差別化這兩種優勢,從而為購買者提供超值價值。如果市場上的購買者多樣性使得差別化成為必要,而且很多購買者對價格和價值都很敏感,那么,實施最優成本戰略就比單純追求低成本戰略或單純追求產品卓越性的差別化戰略要更有優勢一些,這是因為最優成本戰略可以將公司定位於中檔市場——中檔的質量和平均水平以下的價格,或者很好的產品和中檔價值。在大多數情況下,大多數購買者更喜歡購買中檔價位的產品而不是低成本生產商生產的便宜產品或者差別化生產廠商所生產的昂貴產品。
由此可見,實施最低成本供應商戰略,必須十分注重開拓創新,不斷地走在競爭對手和模仿者的前面,才能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