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四年(1834),英國首任駐廣州領事(時稱商務監督)律勞卑從澳門到廣州赴任。根據清朝律令,外國人從澳門進廣州,須向澳門地方官員申請護照,一切行動由行商(清朝負責辦理外貿業務的中介機構)約束照管。但律勞卑不領牌照,信函不經行商轉遞,且以“平行款式”向兩廣總督盧坤投遞書信,最終引發外交衝突。兩廣總督盧坤命令停止對英貿易,同時命令封閉商館,斷絕供應。律勞卑決定動用武力威脅中國恢復通商。
由於水師提督李增階阻敵不力,入侵英軍一路轟擊虎門各炮台,強行駛入內河黃埔。
危急關頭,時任廣東陸路提督的曾勝提出用載滿石塊的大船沉入海口河底,斷敵退路,然後火攻敵船的計策得到朝廷採納,並派他親率廣東水陸清軍迎敵。是役,曾勝領軍嚴陣以待,律勞卑見形勢不妙,只好“悚懼聽令”,狼狽撤出軍艦。曾勝以妙計退敵,給了英國侵略者沉重的打擊。敵酋律勞卑因此而悲憤交加,一病不起,之後不久即死於澳門。
三年後,六十五歲的曾勝於任上去世,朝廷賜其祭葬,追謚“勤勇”。
“律勞卑事件”的結局,西方史著一般將其稱為“律勞卑之敗”(Napier'sfizzle)。此後直至鴉片戰爭爆發,中英關係都深受這一結局的影響。道光十九年(1839),林則徐主持了震驚世界的虎門銷煙,次年英國政府發動鴉片戰爭,中國近代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