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始末
揚州曾公祠位於中國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古城東南隅、徐凝門內南河下康山街20號,西鄰鹽商盧紹緒宅第,由兩淮鹽商出資、兩淮鹽運使方浚頤主持興建於清同治十二年(1873),大殿內供奉鹽業生產、行銷和鹽政的三位始祖,即最早煮海鹽的夙沙氏、最早的鹽商膠鬲和最早的鹽官管仲,三宗同祀的形式國內僅存。 後因曾國藩一度擔任兩江總督兼兩淮鹽政,任內開通長江鹽路,促進揚州鹽業復興,故一年後改廟宇為其專祠。 建築原有五進,今存大門,二門和正殿前三進,均為面闊三間的硬山頂建築,正殿兩側有廊廡,其後的後樓、戲台等已不存。 大門外側牆面做工精細,門上磚嵌額枋內雕有海棠式框景,內為拐子錦和陽刻靈芝一枚(神靈之意)。2006年全面修繕,2007年4月外對開放。
被稱之為晚清一代名臣的曾國藩,在擔任兩江總督期間,對兩淮鹽務進行了整頓。在淮北,他停止餉鹽,裁減厘卡,大力推行票鹽制,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效果。對淮南鹽務的整頓上,則體現了其“寓綱法於票鹽”的思想,希冀規復淮南引地,從而增加鹽稅收入。曾國藩晚年曾數次來揚州,據《清宮揚州御檔》相關記載,位於今康山街20號的曾公祠,就是當年兩淮鹽商集資建造,後為了祭祀曾國藩,由剛建好一年的鹽宗廟改建而成的。
淮鹽新政
《清史稿》中列有的曾國藩傳,未對曾國藩軍事以外的政績詳加敘述。然而,他在兩江總督任上為兩淮鹽務採取的新政,所起到的作用和產生的影響,在當時,廣被百姓、鹽商乃至朝廷所稱道。
據史料記載,在兩淮鹽區,淮北在1832年前,淮南在1850年前,一直實施著明萬曆末年以來的綱鹽制。道光年間,朝廷想增加稅收,兩江總督陶澍便打破壟斷體制,改掉綱鹽制,實行票鹽制,即人人交稅就可得票,有票即可販鹽,行銷地點也不予以限定。一時間,人人有權販鹽,有小本即可販鹽,國家稅收增加了,百姓也得到實惠,而沒有了壟斷權的大小鹽總們,卻走向了衰敗。但是,票鹽法實施了數十年,其間百弊又生。查閱《清宮揚州御檔》,同治三年正月十二日,時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向同治帝《奏報運道暢通籌辦整頓淮南鹽務事》一折,此即鹽業史上,曾國藩奏定的“淮南新章”。
奏摺中,他概述了鹹豐四年,實施“就場抽稅,販戶下場捆鹽”的政策後,收課甚微及鹹豐七年“改設局徵稅,令水販就棧採買”,稍有成效等情況。並說,即使這樣,每年所徵稅銀較全盛時,尚不及十分之一。其主要原因為,“楚西引地未通,鹽無去路,是以課無來源……”曾國藩認為,導致上述現象產生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鄰鹽侵灌太久,走私現象“積重難返,久假不歸”。一是稅收卡口設立太多,淮鹽出江運抵楚西,需經過儀征、金柱關、荻港、大通、安慶、華陽鎮等關口“層層設卡,處處報稅”。因此,他明確提出自己的治鹽之四策:“臣博訪眾論核定新章按切今日之時勢仍仿昔年之成法,大致不外乎疏銷、輕本、保價、杜私”四者。接著曾國藩分別就“疏銷、輕本、保價、杜私”這四策逐一作了詳細陳述。他稟告同治帝“再淮北以鹽抵課紊亂,舊章疲壞已極,經部臣奏奉諭旨飭令設法辦理,容俟辦有頭緒,另行復奏。”這就是說,先舉策整頓淮南,下一步待取得經驗後再整頓淮北。此後曾國藩按照既定計畫,分別於同治二、三年(1863-1864),對南北兩鹺先後進行了整頓。
新鹽政不僅讓百姓歡迎、商人獲利,還使朝廷鹽稅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治十三年,改鹽宗廟為曾公祠,就是揚州百姓對一位興利除弊官員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