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氣象局

曲靖市氣象局是雲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同時也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一個職能工作部門,實行雙重領導和雙重計畫財務管理體制,負責管理全市氣象工作。 曲靖市氣象局既是雲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曲靖市人民政府主管氣象的工作部門,承擔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 4、業務科技科:負責擬定實施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基本氣象業務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管理基本氣象業務科技發展、公益氣象服務及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氣象儀器的計畫、管理、供應。

機構概述

曲靖市氣象局是雲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同時也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一個職能工作部門,實行雙重領導和雙重計畫財務管理體制,負責管理全市氣象工作。全市氣象部門現有幹部職工178人,其中在職職工115人,離退休職工63人;在職職工中,公務員15人;大專以上學歷91人;具有高級職稱8人,中級職稱49人。下設七縣一市一區9個縣級氣象局,其中宣威、會澤、霑益、陸良4個縣局為國家一級站,其他5個縣局為國家二級站;局機關設定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業務科技科、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防雷辦)5個職能科室,以及氣象台、人工影響天氣中心、雷電中心、氣象科技服務中心、財務核算中心5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曲靖市氣象局既是雲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曲靖市人民政府主管氣象的工作部門,承擔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主要工作職責是:
1.組織實施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氣象部門的各項方針、政策措施。會同曲靖市人民政府對縣(市)區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領導,促進氣象事業與地方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
2.負責對氣象行業實施規劃、協調、指導、監督和服務,對氣象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進行監督檢查,對氣象設施項目布局、立項、審核、報批。
3.統一管理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預報服務、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以及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組織對當地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城鄉建設規劃中的氣象條件評價、論證和審查。
4.統一管理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及其它氣象信息的發布、參與有關的防災減災決策,及時提供氣象災害防禦措施,對重大氣象災害進行調查評估。組織協調對重大災害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服務聯防。負責對災害發生氣象成因鑑定的管理。
5.規劃管理曲靖市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6.規劃指導全市防雷減災工作,行使國家賦予的防禦雷電災害的管理權和執法權,歸口管理並督促實施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和檢測工作,組織對重大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
7.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 統一領導和管理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勞動人事、行政監察、 科研、業為建設等工作,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擔雲南省氣象局和曲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機關科室職責
1、綜合辦公室:負責單位內外綜合協調,草擬檔案、報告、計畫、制度等並負責監督催辦,負責目標管理、政務信息、文秘、機要、保密、宣傳、檔案、信訪、外事、接待、辦公自動化。市局物業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全局基本建設(基建管理、環境改造、綠化、美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管理、維護、維修,車輛管理、調度、文印、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局機關內傳達地方和省局的有關會議和檔案精神。協助局領導指導各縣(市)區局、各科室、直屬單位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網路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管理局機要文電和其它各種文電、信件、報刊的內外收發;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人事政工科:負責全市氣象系統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錄用調配、人才培養、社會保障等各項人事管理工作。管理 市局幹部的考核、獎懲、任命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會同地方黨政部門做好本市氣象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基層黨建工作;承擔市局婦女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3、計畫財務科:組織、協調、落實並建立健全雙重計畫財務體制;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固定資產、財務審計監督等管理工作。承擔市局財務、社會保險等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基建、修繕、台站基礎設施綜合改善的審計和項目管理。負責指導下屬縣、市氣象局財務工作。
4、業務科技科:負責擬定實施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基本氣象業務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管理基本氣象業務科技發展、公益氣象服務及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氣象儀器的計畫、管理、供應。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5、政策法規科(防雷辦):主管政策、法規、行業管理、科技服務與產業發展的職能機構。負責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市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的組織管理、巨觀協調和政策指導;負責行業管理及標準化工作;承擔全市施放氣球管理職責;依據法律法規負責雷電防護監督、管理職責;承擔氣象行政許可日常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局直屬單位職責
1、氣象台:開展氣象預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及決策服務、公益服務和專業有償服務;承擔天氣預報基礎業務;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與評價,負責網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開發與日常維護,承擔氣象影視、“ 121 ”語音答詢系統天氣預報的製作。
2、人工影響天氣中心:規劃、管理、組織、指揮、協調、宣傳全市人工影響局部天氣工作,負責全市人工增雨防雹作業的組織實施、指揮和效益評估工作;負責全市人影隊伍的建設、培訓與管理;負責全市人影裝備的配置、管理;負責全市人影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科普宣傳和科研管理工作;負責全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實施人影作業裝置、彈藥的採購、調配和裝備的維修、安檢工作。
3、科技服中心:負責農經信息和農經網工作;承擔電視天氣預報節目製作,承擔12121、氣象簡訊、電視、電台、報刊、網站、電子顯示屏等氣象信息服務;承擔城市環境、交通氣象等專業氣象預報服務工作,開闢氣象服務新領域;推廣套用氣象服務新技術、新產品;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4、雷電中心:負責所在市及全市重點行業、重點用戶的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檢測、設計評價、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雷電防護工程等相關技術服務;承擔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災情上報、風險評估等業務,發布雷電災害簡報;承擔雷電業務的科研與技術開發;負責對下級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5、財務核算中心:承擔市局機關、市局直屬單位、各縣(市)局的財務結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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