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年齡

編制兒童智力測驗時,認為兒童的智力發展水平是隨著人的實際年齡而增長的。因而要建立年齡常模,即求出標準化樣本中每個年齡組的兒童所獲得的平均分數。通過年齡常模可以查出兒童的智力發展水平相當於某一年齡階段兒童的平均智力,這一年齡階段就是某兒童的智力年齡,簡稱智齡,這是最能代表某兒童智力水平的年齡。一個人的智齡和他的實際年齡有三種關係。聰明的兒童,其智齡高於實齡;愚笨的兒童,其智齡低於實齡;普通兒童,其智齡與實齡相當。

智力活動

在人腦內部進行的認識活動。它是人藉助於內部言語,以高度簡縮的形式,對事物的映象進行加工改造的過程,也是外部物質活動向反映方面——知覺、表象和概念方面轉化的結果。這種智力活動的方式叫智力技能。智力活動有三個特點。①觀念性。智力活動的對象不是具有一定物質形式的客體,而是客體在頭腦中的映象及與映象相聯繫的詞。所以它是一種觀念的活動。②內潛性。它是在頭腦內部,藉助於內部言語,默默地進行著分析、綜合及抽象、概括,從而達到對事物的認識。③簡縮性。由於它的活動脫離了事物具體形式的束縛,可以高度省略、簡縮,甚至往往覺察不到它的活動過程。

智力年齡

智力發育的年齡。用以標示智力發展的水平。用測驗量表對一定數量的同年齡兒童進行測驗,根據平均成績來確定的,如一個五歲的兒童,在五歲組測驗上及格,在六歲組測驗也能及格,而在七歲組或以上不能及格,則其智力年齡便是六歲;如在五歲組測驗不及格而在四歲組測驗上及格,其智力年齡為四歲。智力年齡越出實際年齡越多,智力發育水平就越高;反之,不及實際年齡越多,發育水平就越低。

智商

衡量個體智力發展水平的一種指標。最早由德國心理學家L.W.斯特恩提出。分為比率智商和離差智商兩種。比率智商為智力年齡與實際年齡之比。為避免小數,將商數乘以100。美國心理學家L. M. 特曼在1916年修訂比奈量表時採用了比率智商。離差智商等於100+15 (X-M)/SD,其中X為某人量表原始分,M為樣本組平均數,SD為樣本組標準差。也就是說,離差智商是衡量一個人在樣本組中的相對位置。韋克斯勒在編制韋氏量表時採用了離差智商。智力商數等於100,代表正常的或平均的智力,高於100代表智力發展迅速,低於100代表智力發展遲緩。智商不但具有量的意義,還具有質的意義,是診斷兒童為弱智或是天才的最常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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