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
從1993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學校三級管理。教育部(原國家教委)對地區、部門按招生計畫及實際畢業(結業)人數進行總量控制,統一印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和結業證書或證書的內芯;制定有關學歷證書的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學生的畢業(結業)資格審查和證書的辦法工作進行檢查、監督。2000年,教育部開始建立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此項改革將使教育部不再統一印製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內芯,改由高等學校自行印製,但必須進行電子註冊,並供網上查詢。2000年在北京、天津、遼寧、湖北、重慶五省市試點,2001年在全國實行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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