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建設局

普寧市建設局是一家位於普寧市的政府監建設督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揭陽市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擬訂本市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和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

(二)擬訂建設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國家強制性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實施。組織制定和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建設工程定額和地方建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技術標準的實施。負責市重點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建築行業管理,指導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行業相關機構資質審查、報批、發證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住宅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審查、報批、發證及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區舊城改造、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燃氣庫(站)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燃氣庫(站)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八)指導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九)指導建材新產品的開發利用和推廣;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制訂行業科技發展、人才培訓規劃。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及技術引進,指導行業職工隊伍培訓、繼續教育。

(十一)負責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房產市場及勞務合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建設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股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保密、信訪、機關接待和後勤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擬定建設行業教育培訓、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計畫;組織研究重大綜合性政策問題;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以及政務信息的收集與上報;負責機關及屬下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務、工、青、婦、計畫生育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生活福利、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建築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二)城鄉建設綜合股

負責市區舊城改造、房屋拆遷行業管理,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負責擬訂市區舊城改造、房屋拆遷等管理制度規定;協同接待涉及舊城改造、房屋拆遷的來信來訪,做好拆遷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拆遷企業的資質審查,指導全市舊城改造、房屋拆遷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擬訂相關的規章和管理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房地產市場、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住宅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審查、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燃氣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建築行業的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負責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勞務合作等業務;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理工作。

(三)建設工程管理股

負責建築行業管理;擬訂我市建築行業的有關規章,監督建築業技術進步、質量管理、施工安全等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負責基建項目開工報建的審批,核發施工許可證;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責建築行業有關企業資質的審核;指導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的有關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財務股

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審計工作;擬訂有關財務、會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辦理現金出納、銀行結算、財政上繳業務,掌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監督各項費用的開支,維護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檔案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流沙大道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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