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春官宗伯·小宗伯
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掌五禮之禁令,與其用等。辨廟祧之昭穆,掌三吉凶之五服、車旗、宮室之禁。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掌其政令。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於五官,使共奉之;辨六齍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掌衣服、車旗、宮室之賞賜,常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若國大貞,則奉玉帛以詔號。大祭祀,省牲,視滌濯。祭之日,逆齍,省鑊,告時於王,告備於王。凡祭祀、賓客,以時將瓚果,詔相祭祀之小禮。凡大禮,佐大宗伯,賜卿大夫士爵,則儐。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大賓客,受其將幣之禮□。若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社,奉主車,若軍將有事,則與祭有司將事於四望。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於郊,遂頒禽。大災,及執事禱祠於上下神示。王崩,大肆以秬鬯渳;及重衰拱大斂、小斂,帥異族而佐;縣衰冠之式於路門之外;及執事視葬、獻器,遂哭之;卜葬兆,甫竁,亦如之;既葬,詔相喪祭之禮;成葬而祭墓,為位。凡王之會同、軍旅、甸役之禱祠,肄儀、為位、國有禍災,則亦如之。凡天地之大災,類社稷、宗廟,則為位。凡國之大禮,佐大宗伯。凡小禮,掌事,如大宗伯之儀。
作者簡介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發的弟弟,曾兩次輔佐周武王東伐紂王,並製作禮樂。因其采邑在周,爵為上公,故稱周公。周公是西周初期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為“元聖”和儒學先驅。周公一生的功績被《尚書·大傳》概括為:“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樂,七年致政成王。”周公攝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帶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長子繼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歸政成王,正式確立了周王朝的嫡長子繼承制,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緣為紐帶,把家族和國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倫理融合在一起,這一制度的形成對中國封建社會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為周族八百年的統治奠定了基礎。著有《周禮》及《詩經》《尚書》的部分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