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和約

明德和約

明德和約(明徳の和約,めいとくのわやく)是指日本歷史上的南朝(大覺寺統)和北朝(持明院統)在1392年(明德三年/元中九年)締結的和議及皇位繼承的協定。又稱明德和談、元中一統。締約後南朝的後龜山天皇向北朝的後小松天皇讓渡三種神器,從而結束了1336年以來日本南北朝分裂的局面。

內容

和約內容如下四點:

•南朝的後龜山天皇向北朝的後小松天皇讓渡三種神器,作為“讓國之儀”;

•皇位繼承為“兩統迭立”;

•國衙領為大覺寺統的領地;

•長講堂領為持明院統的領地。

經過

日本史上長達半個世紀之久的南北朝,一度是吉野的南朝占據優勢,差點就將京都的北朝逼入解體的絕境(正平一統),但擁立北朝的足利尊氏所開創的室町幕府掌握了全國的武士,隨之逐漸鞏固了北朝方面的優勢地位。特別是第三代將軍足利義滿時期的1392年打敗了楠木正勝,攻陷河內國千早城,支持南朝的武士團潰不成軍,南朝被局限在吉野周邊的一小塊地方,北朝方面的優勢地位已是決定性的了。

足利義滿在1391年的明德之亂中削弱了有力守護大名山名氏,統率武家勢力,於是在與南朝接壤的和泉紀伊守大內義弘的中介下,開始與南朝正式交涉,以讓渡神器和兩統迭立為條件達成了和解。1392年(明德三年/元中九年)閏十月,後龜山天皇親赴京都,閏十月初五日在大覺寺讓渡神器,從此南朝滅亡,日本統一。在南朝做官的公家除了一部分外都沒去北朝做官,被認為從公家社會沒落了。

從一開始這個和約就是足利義滿的室町幕府和南朝方面私相授受,北朝方面不知其內容,也沒有達成共識。因此,北朝對實施“讓國之儀”和兩統迭立等內容的明確規定予以強烈反對。北朝的後小松天皇拒絕會見南朝的後龜山天皇,並依據平安時代末期隨安德天皇一起轉移西國的神器在天皇崩御後返回京都的先例,派遣上卿日野資教(權大納言)、奉行日野資藤(頭左大弁)等去大覺寺將神器遷到大內。 年號還是沿用北朝的“明德”,2年後朝廷奉後龜山天皇為太上天皇的尊號時,也是足利義滿力排後小松天皇和公家的反對意見才得以實現。此外對於國衙領,建武新政以來南朝為了限制知行國而欲將國衙領收歸國家,北朝則作為知行國而賜予皇族和公家,承認國衙領的實質私有化,雙方產生對立,南朝方面能夠排除北朝方面的領主權力而實際保有的國衙領被認為是微乎其微的。

而且北朝方面在1412年(應永十九年)後小松天皇讓位於嫡子稱光天皇,違反了兩統迭立。稱光天皇無嗣,1428年(正長元年)駕崩後持明院統的嫡系斷絕,儘管如此,後小松天皇迎來伏見宮家的猶子,立為後花園天皇,再次違反約定。極度不滿的南朝後裔和遺臣,對朝廷和幕府的反抗持續到15世紀後期,這就是後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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