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職能一、負責制定全縣地方志編纂方案及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志書編纂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縣各級各類志書的評審驗收工作。 七、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志書及地情資料的出版發行工作。

概況

旺蒼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成立於1982年11月20日,是旺蒼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編制6名,領導職數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負責人2名。

業務

截止2008年已出版發行《旺蒼縣誌》(1911--1985)、《旺蒼縣誌》(1986—2005);編纂了《旺蒼年鑑》(1986—1997)卷,自2007年起,啟動一年一鑒的《旺蒼年鑑》編纂工作,現已出版發行《旺蒼年鑑》2006--2010卷;2009年啟動編纂《汶川特大地震旺蒼抗震救災志》;製作畫冊《感受旺蒼》;指導編寫多部部門志、鄉鎮志、廠礦志;收集、規範、整理了大量的地情資料。

職能

一、負責制定全縣地方志編纂方案及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志書編纂工作。
二、指導全縣鄉鎮和縣級各部門的編修業務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縣各級各類志書的評審驗收工作。
四、負責收藏、整理、開發地方文獻及全縣誌、鑒、史等地方文獻的歸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地情資料收集、儲存、管理、開發和利用工作,建立旺蒼縣情信息資料庫,為各級黨政機關及社會各界提供科學、優質、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務。
六、負責《旺蒼年鑑》的組稿、編纂、出版、發行工作,承擔《旺蒼縣誌》的組稿、總纂、審定、出版等業務工作。
七、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志書及地情資料的出版發行工作。
八、組織全縣地方志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組織培訓編纂人員。
九、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旺蒼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訪、目標管理、人事、勞資、財務、計生、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協調機關綜合性工作;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文獻編輯資料股
擬定《旺蒼縣誌》編纂方案、工作計畫;承擔《旺蒼縣誌》的組稿、撰稿、編輯、總纂、審定工作;負責鄉鎮(街道)及縣級各部門地方志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地方志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活動,培訓修志人員;負責組織全縣各類志書的評審驗收工作;負責《旺蒼年鑑》的組稿、編纂、出版工作。收集、整理、保藏全縣本屆志書、古舊志書及其他旺蒼縣地方文獻;科學管理所收藏資料並按規定製度提供資料諮詢及流通服務;建立科學完善的旺蒼縣地方文獻收藏研究體系,對旺蒼縣地方文獻進行科學整理和研究,建立旺蒼縣情信息資料庫;負責全縣誌、鑒、史等地方文獻的歸口管理工作。

位置

地址:旺蒼東河鎮新華街333號
郵政編碼:6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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