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蘇共同宣言

日蘇共同宣言

二戰結束之後,蘇聯沒有參與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對日媾和。日本鳩山一郎內閣就任後,致力於恢復和蘇聯的邦交,使日本重返國際社會,避免戰爭的再次爆發。兩國之間經過多次的談判,特別是就領土問題、漁業問題、戰俘遣返問題等達成基本共識。終於在1956年10月簽訂次宣言。

基本信息

簡介

日蘇共同宣言》(日本語:にっそきょうどうせんげん俄語Советско-японская декларация),全稱《日本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共同宣言》(昭和31年12月12日・條約第20號),於1956年10月19日簽署,標誌著日本蘇聯兩國結束戰爭狀態,實現邦交正常化。

交涉始末

日蘇共同宣言日蘇共同宣言
二戰結束之後,蘇聯沒有參與1951年《舊金山和約》的對日媾和。日本鳩山一郎內閣就任後,致力於恢復和蘇聯的邦交,使日本重返國際社會,避免戰爭的再次爆發。兩國之間經過多次的談判,特別是就領土問題、漁業問題、戰俘遣返問題等達成基本共識。終於在1956年10月簽訂次宣言。
宣言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重新確立了兩國的和平善鄰友好關係;恢復兩國國交,互派大使;兩國確認遵循《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糾紛,互不干涉內政;蘇聯支持日本加入聯合國;蘇聯全部遣返西伯利亞戰俘;儘快舉行談判締結條約發展貿易航海通商關係;《北太平洋地區的捕魚協定》和《海上遇險營救協定》同時生效;兩國儘快簽訂正式契約,契約簽訂後,蘇聯向日本返還齒舞群島色丹島
同年12月12日,蘇聯副外長尼古拉·特拉菲莫維奇·費德林和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在東京霞關正式批准檔案,宣言正式生效。
《日蘇共同宣言》為日本重返國際社會掃清了障礙。同年12月18日,日本正式加入聯合國,成為第80個成員國。次年,剛加入聯合國一年的日本就當選成為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重返國際社會為日本發展對外貿易,實現經濟騰飛奠定了基礎。
但是由於在北方領土問題上的爭端,日本和蘇聯(以及後來獨立繼承蘇聯地位的俄羅斯聯邦)一直都未能正式簽署和平條約。

其他

宣言の內容(日本語)

日ソ両國は戦爭狀態を終結し、外交関系を回復する。(サンフランシスコ條約で為し得なかった講和の成立)日ソ両國はそれぞれの自衛権を尊重し、相互不乾渉を確認する。ソ連は日本の國際連合加盟を支持する。ソ連は戦爭犯罪容疑で有罪を宣告された日本人を釈放し、日本に帰還させる。ソ連は日本國に対し一切の賠償請求権を放棄する。日ソ両國は通商関系の交渉を開始する。(同日に通商航海條約を締結)日ソ両國は漁業分野での協力を行う。日ソ両國は引き続き平和條約締結交渉を行い、條約締結後にソ連は日本へ歯舞群島と色丹島を引き渡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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