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斷
堯、舜、禹三王之事跡,略如上述。吾人必須平心靜氣,以極冷靜之頭腦考察。《尚書》中《堯典》、
《舜典》、《大禹謨》等篇,皆非當時所記。此從每篇必以“曰若稽古”云云起筆,並從“今昔”可知之。再
者,三王遺蹟之大小輕重,有甚失權衡之處。就中以舜事業最多,行跡最著;堯專關天文,禹專主治水,
而其他事業,皆歸之舜,此實應大疑。加之堯之事業主要關乎天文,舜之事業涉及人事,禹之事業則限
於土地,三王事跡截然區劃,頗不自然,亦使人抱有疑圍。
又考舜之孝道,以常識判斷,頗難置信。舜雖本一匹夫,但既成為萬乘之天子,其異母弟縱或驕
慢,父子相謀以殺之,亦不能不稱為奇事。蓋瞽叟之頑迷及無慈悲、象之傲慢及不悌等,皆為突出舜之
孝道而設,乃虛構之談。舜之德行,有此等父及有此等弟始能明顯,傳說虛構之跡至此益明。
禹之洪水又如何?據稱鯀塞之無功,蕩蕩滔天、浩浩懷山。泛濫者非只黃河,諸水皆然,中國舉士
悉盪,為逆流所沒。惟悠遠鴻荒之世,治水工事雖不完善,其災亦不應大如此。若果真如是,禹如何能
於十三年中以一人之功克治耶?然若無此洪水,與禹相關之傳說又何以載於古書,是為應考慮之
問題。比之為聖經中諾亞之大洪水,但利希德
西洋之漢學者初見中國古傳說中此洪水說時,德基努等、霍·封等否定此說,以為禹之洪水所傳為事實,非如諾亞之說乃虛構故事,並以符合實際之地理為證,反問若非洪水,又是何物?然而吾仍疑其說。據法國東洋學者伯希和及荷蘭東洋學者等所言,中
國之河川,合黃河、長江、漢江,全長一千五百里。加之其他河水,不知又再延幾千里。若諸水同時泛
濫,禹以十三年之功亦不可能塞之。萬里長城延伸四百五十許里,然並非秦始皇一代之經營,從此亦
可推知禹單獨治水之不可能。又長江古來並不成災,其遺害甚者主要為黃河。黃河出於青藏高原,水
流清澈,流入甘肅省後始帶黃色。此即利希德霍·封氏之所謂黃土(Loss)灌流。黃河流過陝西、山西
二省之境,東屈河南,至開封府之段為急流。然出河南省後地勢一轉,坦坦平原,故留下沈澱,河床漸
高,河水屢屢泛濫。其害及生民者,主要為開封以東,有史以來之事實即如此,故不難推斷有史以前情
形亦相同。若然,漢族之大災害實為洪水,彼等因之而苦、因之而尤。若有王者能盡力溝洫,使黎民安於
其土,即為聖明之王。漢族之其他災害,乃在西戎、北狄之入侵,能使之服膺或加以懲罰者,亦不失為受
命之君。鴻水滔天、夏禹治水之傳說,即由此起。有洪水始有禹,若洪水是歷史上之事實,而此傳說又
有史上之事實為據,禹仍不外為漢族之理想人格化。傳說雖或是事實,然如諸水逆流、中國舉土沒水
等,亦顯示其之所以為傳說。
若上述臆斷不誤,吾人不得不疑堯、舜、禹三王之歷史存在。堯主司天事,司人事者為舜,而彼之
德為孝,並不為奇。孝乃百行之本,為中國人道德之基本。不難推知,彼等以舜為其道德理想之人格
化。禹之事業與土地有關,已如上述。若然,堯、舜、禹三王傳說之作者,應是心中先有自太古即存在
之天地人三才說,始攢成此傳說。易言之,堯、舜、禹之三傳說,實非一相繼(succeessive)之事,乃一
並立(coexistent)之事。因作者眼中存有三才說,故傳說整體有不自然及人為之統一。
目錄
中國古傳說之研究
概括的唐宋時代觀
歷史上所見的南北中國
東亞民族發展史序說
中國史上古代社會問題札記
東洋中世史的領域
古代東亞的終結
東洋的近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