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介
2013年5月18日,黃芬雀將其子詹姓高中生關進彰化縣和美鎮默園,宣稱詹生吸食毒品,要幫他進行戒毒。
2013年6月5日,黃芬雀跟日月明功會員許愛珍將詹生送至台中市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大慶院區,而沒有送至彰化縣本地醫院。
2013年11月18日,彰化地檢署偵訊後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涉嫌軟禁、虐打兒子致死的黃芬雀,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另與黃婦一起靈修的許愛珍也涉嫌,訊後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2013年12月5日,詹生的姊姊表示,解剖檢驗報告證實詹生沒有毒品反應,但死因和日月明功有關連。本日也是該案件首次出現在新聞版面上。
2013年12月8日,台灣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在《今日新聞網》的專訪中表示,他並非想要替日月明功或其教主陳巧明講話,但就目前的新聞報導及社會輿論來看,顯然是太過將日月明功妖魔化。他說,如果單純從一個“教派”或靈修團體的角度來看,日月明功和一般教派並無太多區別,只不過是由於鬧出了兇殺命案才成為媒體關注焦點;外界稱日月明功為“邪教”,實在有些反應過度。他認為,問題應該是出在黃芬雀,理由有二:一任何教派,甚至是幫派,都不太可能靠成員間彼此“自我批判”來維繫組織認同;一定是以鼓勵的方式,或是促其找到希望、價值的方式,來建立組織的向心力;所以,說陳巧明帶頭虐殺詹生,並不符合組織領導的常態。二從詹生的姊姊所說黃芬雀對日月明功沉迷的情況,及黃芬雀在詹生死後所拿出的多封字跡不一的自白書信來看,比較合理的推論就是,黃芬雀在要求詹生隨她參與日月明功靈修未果以後,進而以“誣陷”的方式將詹生帶往默園“戒毒”,沒想到玩得太過火才鬧出人命。
2013年12月12日,彰化地檢署搜尋日月明功的9個處所,將陳巧明與其“四大護法”劉秀鳳、許愛珍、蔡淑芳、賴悅秋帶回偵訊。“四大護法”都是陳巧明的女弟子。
2013年12月13日,彰化地方法院裁定,陳巧明與日月明功成員林甫朋、許愛珍、劉享易、吳仁甫羈押禁見。
2013年12月16日,針對3名清水高中教職員涉入日月明功虐死案,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即刻起停聘。
被害人詹淳寓
詹淳寓(1995年-2013年6月5日),台灣彰化縣鹿港鎮人。
詹淳寓分別就讀國立鹿港高級中學,並已獲保送至國立大學[來源請求]
教主陳巧明
陳巧明(1954年11月4日生)一手打造日月明功。陳巧明原本是舞蹈老師,開設“巧明舞藝中心”是單純的舞蹈教室,教授芭蕾舞、韻律舞、土風舞等各種舞蹈,內容非常單純。2008年陳巧明離婚後,變成以宣道為名的靈修導師,常說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不斷灌輸信徒“自己最重要,家庭只是附屬品”,日月明功入會學員必須稱他為“Sunshine”(陽光)。
靈修活動
日月明功的教義為:“日月明功最好,自己最好!”陳巧明要求學員必須分享日月明功有助於工作、心靈成長的心得,一旦陳述不出具體內容,就得在全體學員和陳巧明面前認錯。或是安排學員集體譴責,甚至是賞耳光,並要求受罰者寫悔過書。周末假日會集體包車將會員送至嘉義市一間婦產科,由醫師顏正鬆開立處方。
其他成員說法
2013年12月12日,已脫離日月明功的前日月明功教友表示,陳巧明的控制欲望十分強烈,她會用各種方式去箝制教友的思想、行動,會當眾怒斥、甩耳光羞辱教友,還會以暴力威脅想脫離日月明功的教友,恐嚇想脫離日月明功的教友遭天譴、家破人亡。另外,陳巧明的四位忠心女弟子劉秀鳳、許愛珍、蔡淑芳、賴悅秋,合稱“四大護法”,分權管理日月明功事務;其中劉秀鳳更是陳巧明的“大掌柜”,負責管理財務、統御其他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