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萊爾馬赫,F.D.E.
正文

在神學思想上,施萊爾馬赫企圖調和唯理主義和超自然主義兩派學說,用個人主觀情感說明宗教的起源、普遍性和必然性,認為哲學和自然科學的真理都能與基督教神學和諧一致。他認為宗教的本質在於它是對“宇宙的情感和直覺”或“從有限中獲得的對無限的感覺”。提出宗教是對於“上帝活在有限的我們之中,並在我們當中活動的體驗”的定義。認為宗教就是"絕對依存感"。這種情感為人類經驗中的普遍現象,並表現在一切宗教之中。人從這種情感中領受上帝之實在性。雖然人人都有對上帝的意識,但多數人卻對此沒有確切的認識。對上帝的意識只在耶穌基督中得到最完整的體現。基督因此而與聖父保持獨特的關係。所以說基督教是宗教之最高級形式。人們只有從基督設立的宗教社團中,通過澄清並加強自己對上帝的意識而獲得救贖。
此外,施萊爾馬赫還以其神學觀點為出發點,探討歷史、倫理學、哲學和文化等問題,他的思想對新教思想的發展有深遠影響。主要著作有:《論宗教》、《基督教信仰》以及《新約導論》、《耶穌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