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同寅

施同寅,字和廷,生於清同治四年(1865年),大田縣湖美鄉湖上人,增貢生。清光緒年間任光澤、永定兩縣教諭,民國11年(1922年)任大田縣知事。
施同寅任職期間為官公正,廉潔奉公。上任後,他以興利除弊為己任。當時縣有里書(經管催收田賦的官員),世襲掌管全縣田賦畝冊,弊端很多。他欲絕其流弊,一面具文呈請上峰準飭調回畝冊歸公,一面召集各都鄉紳長開會商議,由民眾出資從里書手中贖回畝冊,同時令各都鄉紳民公選、縣署委任新里書,並定冊推收各費規則十二條報省存案,革除承襲私遞弊端,紳民稱他是體察民情、減輕民眾負擔的好官。
施同寅熱心教育事業。民國15年,他與蔣超林維邦等人倡議在城內明倫堂舊址興建中學,並帶頭捐出光洋200元,其他人士也踴躍捐獻,再向縣署申請撥款,校舍於民國17年建成,定名為福建省大田縣初級中學(全縣第一所中學,現大田一中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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