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魏書》卷八九
於洛侯,代地人。由於勞績和資歷被任命為秦州刺史,生性貪婪嚴酷而習於殘忍。州里人富熾搶奪百姓呂勝一付裹腿,於洛候就把富熾鞭打一百下,砍去他的右腕。百姓王隴客刺死了王羌奴、王愈兩個人,按照法律不過是判處一般死罪而已。於洛候卻活活地拔出王隴客的舌頭用刀刺舌面,同時又刺在胸部腹部二十多處。王隴客忍受不了痛苦,身體隨著刀子顫抖。於是又立起四根木柱子把他手腳綁上用刀剮,當他快死的時候,這才砍下他的腦袋,肢解兩手兩腿分開懸掛在路上,看到這種慘狀的人無不傷心悲痛。全州震驚,人人都心懷怨恨憤怒,百姓王元壽等人同時起來反叛。有關部門向朝廷揭發彈劾,魏孝文帝下詔讓使者在州中給百姓用刑的地方向全體兵民宣布於洛候的罪狀,然後殺了於洛候,以此向百姓謝罪。
原文
於洛侯,代人也。以勞舊為青州刺史,而貪酷安忍。州人富熾奪民呂勝脛纏一具,洛候輒鞭富熾一百,截其右腕。百姓王隴客刺殺民王羌奴、王愈二人,依律罪死而已。洛候生拔隴客舌刺其本,並刺胸腹二十餘瘡。隴客不堪痛苦,隨刀戰動。乃立四柱磔其手足,命將絕,始斬其首支解四體,分懸道路,見之者無不傷楚。闔州震恐,人懷怨憤,百姓王元壽等一時反叛。有司糾劾,高祖詔使者於州刑人處宣告兵民,然後斬洛候以謝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