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70年,任江西省歌舞團舞蹈演員
1984年,畢業於江西科技師範大學中文系並留校任教。
1988年,畢業於中國藝術研究院,獲文學碩士學位,畢業後,並在北京舞蹈學院任教。
1992年,任副教授,1995年任教授。
1996年,被評為文化部優秀專家並享受國務院專家津貼。
1996年4月,任北京舞蹈學院副院長(主持院務工作)。
1998年,被評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001年6月,調任文化部藝術司副司長。
2004年4月,任文化部藝術司司長。
2009年3月,任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長。
2015年9月起,任南京藝術學院舞蹈學院院長 。
人物言論
1.“依靠人民”和“教育人民”,是我們文化建設對堅持“以人為本”核心立場的全面理解。依靠人民,首先是必須牢固樹立人民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熱情謳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生動展示我國人民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和創造歷史的輝煌業績。其次,是必須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民眾觀點,自覺貫徹黨的民眾路線,為廣大民眾成為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者提供廣闊舞台,發揮人民民眾文化創造積極性。第三,是必須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方面要通過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一方面也要通過創新商業模式以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
2.“依靠人民”是我們發揮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作用的前提;而在文化作用的發揮中,“教育人民”又成為主導的、關鍵的取向。比如我們的“引領時尚”,就包括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深入開展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比如我們的“服務社會”,就包括引導民眾在文化建設中的自我表現、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比如我們的“推動發展”,就不能不包括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而就“教育人民”這一作用的發揮來說,十八大《報告》既提到了“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也提到了“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還提到了“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總而言之,發揮文化“教育人民”的作用就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就是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就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
3.文化建設要發揮“教育人民”的作用,就要深度貼近人民的精神生活。我們當下正經歷的社會現代化過程,作為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過程,不可避免地呈現為社會的世俗化過程。這個過程對“經典文化”或“神聖精神”的消解並不僅僅是一種文化現象,在這個現象底層涌動的,是人們行為動機的物質化和終極價值的虛幻化。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和十八大《報告》,為什麼都特別申說“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其實質就是要求我們的文化建設要更好滿足人民精神需求、豐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這是文化建設“教育人民”的應有之義。
4.文化建設“教育人民”作用的發揮,當務之急是人民精神家園的構建。構建精神家園,既要忠實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又要積極倡導和發展中國先進文化,如《決定》所說:“運用文化引領前進方向、凝聚奮鬥力量……不斷以思想文化新覺醒、理論創造新成果、文化建設新成就推動黨和人民事業向前發展。”我們當然注意到,在出現消解“經典文化”或“神聖精神”現象的社會轉型期,的確存在著精神生活無所皈依、無所適從、無所“畏懼”者,他們把“神馬都是浮雲”視為精神漂泊的指南,把“元芳,你怎么看”視為精神漂泊的求解,把“你媽喊你回家吃飯”視為精神漂泊的自嘲……無疑,構建精神家園就要結束精神的漂泊,就要通過梳理精神的取向、寬鬆精神的生態去凝聚精神的核心。
5.作為凝聚精神的核心,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了包括12個概念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即“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正如人們所理解的,三個“倡導”分別是在國家大德、社會公德、個人品德三個層面上來提出的,是核心價值體系的具體化、民族精神傳統的時代化、精神家園構建的大眾化。文化建設發揮“教育人民”的作用,是一個時代的課題也是一個時代的使命;十八大《報告》提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正是適應時代要求、引領時代進步的精神家園構建。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民族眾多、人口眾多的最大開發中國家,需要這個核心價值觀來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多元價值共存、精神需求千姿百態的廣闊社會,需要這個核心價值觀培育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社會風尚;對於我們這樣一個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相對落後生產之間的矛盾長期存在的基本國情,更需要這個核心價值觀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讓人民的精神生活有歸宿感和自豪感,有向心力和創造力!
個人作品
主要著作有《中國古代舞蹈史綱》、《中國古典舞與雅士文化》、《中外舞蹈思想概論》、《中國現當代舞劇發展史》、《舞蹈文化與審美》、《舞蹈形態學》、《高教舞蹈綜論》、《舞台演藝綜論》等 。
個人榮譽
1996年,享受國務院專家特殊津貼並被評為文化部優秀專家;
1998年,被評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學術兼職
北京大學兼職教授;
北京師範大學兼職教授。
上海戲劇學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