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桂

方朝桂,男,壯族,1938年生,廣西橫縣人。中共黨員。1958年12月入伍,歷任解放軍8507部隊二支隊三營八連戰士、副班長、班長。1964年退伍,曾在廣西區建公司工作,任工人、工段副書記,工區保衛股長、副教導員。1977年7月調入橫縣人民法院工作,任審判員。1985年10月至1993年3月,在橫縣新福鎮人民政府工作,任土地管理、糧油助理、辦公助理,後因身體欠佳提前退休。

基本信息

主要業績:在部隊服役期間,由於思想進步,學習努力,工作積極,踏實肯乾,服從命令,遵守紀律,各方面成績優良。1959年至1961年,連續三年被評為“五好戰士”,榮立三等功兩次。退伍轉回地方工作後,仍能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無私奉獻的優良傳統,乾一行,愛一行,在各個崗位上均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特別是在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中,由於認真負責,一絲不苟,被評為先進個人,南寧地區與橫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同時頒發給榮譽證書。以上不足掛齒之成果,2005年,經同仁與有關單位或部門推薦,先後被錄取入編《全國優秀復轉軍人傳略》、《中華名人大典》、《中國精神文明大典》、《中華名流興業大典》、《中國共產黨名人大典》、《中華功勳人物大典》等典籍中。2006年五月一日,應邀參加北京人民大會堂,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文明畫報社、中國亞太經濟發展促進會、中華兩岸三地專家企業家聯合會共同舉辦的“時代英模—中華百業傑出創新人才‘五·一’座談會”。榮獲特製鈦金“中華百業傑出創新人才”榮譽稱號獎牌、水晶獎盃、紀念勳章和榮譽證書等,個人事跡入選紀念‘五·一’國際勞動節大型文獻《中華英模人物大典》。區建公司工作,任工人、工段副書記,工區保衛股長、副教導員。1977年7月調入橫縣人民法院工作,任審判員。1985年10月至1993年3月,在橫縣新福鎮人民政府工作,任土地管理、糧油助理、辦公助理,後因身體欠佳提前退休。主要業績:在部隊服役期間,由於思想進步,學習努力,工作積極,踏實肯乾,服從命令,遵守紀律,各方面成績優良。1959年至1961年,連續三年被評為“五好戰士”,榮立三等功兩次。退伍轉回地方工作後,仍能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無私奉獻的優良傳統,乾一行,愛一行,在各個崗位上均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特別是在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中,由於認真負責,一絲不苟,被評為先進個人,南寧地區與橫縣人口普查辦公室,同時頒發給榮譽證書。以上不足掛齒之成果,2005年,經同仁與有關單位或部門推薦,先後被錄取入編《全國優秀復轉軍人傳略》、《中華名人大典》、《中國精神文明大典》、《中華名流興業大典》、《中國共產黨名人大典》、《中華功勳人物大典》等典籍中。2006年五月一日,應邀參加北京人民大會堂,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文明畫報社、中國亞太經濟發展促進會、中華兩岸三地專家企業家聯合會共同舉辦的“時代英模—中華百業傑出創新人才‘五·一’座談會”。榮獲特製鈦金“中華百業傑出創新人才”榮譽稱號獎牌、水晶獎盃、紀念勳章和榮譽證書等,個人事跡入選紀念‘五·一’國際勞動節大型文獻《中華英模人物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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