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昌國

方昌國

方昌國,男,漢族,貴州省貴定縣人,1955年11月生,197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本科文化,1975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貴州省貴定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15年10月13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年10月至1980年11月,先後任貴州省貴定縣沿山區盤江公社半脫產幹部、黨委副書記、沿山區半脫產團委書記(其間:1980年03月轉為國家正式幹部);

1980年11月至1983年01月,任貴州省貴定縣團委副書記;

1983年01月至1984年03月,任貴州省貴定縣沿山區委副書記;

1984年03月至1987年07月,任貴州省貴定縣團委書記;

1987年07月至1996年05月,先後任貴州省貴定縣土管局局長;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局長;縣國土局局長、黨組書記兼礦管辦主任;

1996年05月至1996年11月,任貴州省貴定縣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1996年11月至2001年06月,任貴州省貴定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兼機要局局長;

2001年06月至2002年03月,任貴州省貴定縣委副書記兼機要局局長;

2002年03月至2003年03月,任貴州省貴定縣委副書記;

2003年03月至2015年09月,任貴州省貴定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9月7日,據黔南州紀委訊息:黔南州貴定縣政協主席方昌國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調查

2015年9月30日,據黔南州紀委訊息:黔南州紀委對貴定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方昌國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日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雙開

2015年10月13日,黔南州紀委對貴定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方昌國違紀問題進行審查。

經查,方昌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並利用職權將公款用於自己所辦企業;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其中,受賄及貪污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經黔南州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黔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方昌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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